6月24日,搜狐宣布对今日头条的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技术的发展不应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所有媒体都应加强对于版权的维护。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飞表示,今日头条不采写新闻,也不像门户网站那样从传统媒体购买内容版权,仅依靠其技术优势抓取新闻、推荐新闻,利用移动端优化转码屏蔽新闻网站广告获得用户关注已构成明显的侵权。
“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也有法院判定的依据,今日头条已经对传统媒体造成了颠覆性的挑战,希望所有传媒行业业者,尤其是传统媒体一起成立联盟维护版权”,吴飞说。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家杂志执行总编何伊凡表示,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各种技术的创新,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
何伊凡进一步强调,如果版权保护得不到传媒业者、公众、资本方以及政府的重视,即使“今日头条”这个公司不存在了,更多类似的中小公司会“野蛮生长”,接过这块市场,这种替代效应最终将导致真正的内容生产者无法生存,进而影响广大用户。
知名自媒体人程苓峰也表示,今日头条属于新闻聚合类网站,对自媒体的利益伤害其实并不大,因为自媒体获取的是社会化财富,所以这今日头条里面实现了部分利益输入和奖励。
但从行业层面来看,因为搜索引擎能为媒体带来流量和影响力,所以媒体是很喜欢搜索引擎的,同时,媒体又很害怕搜索引擎,因为一旦搜索引擎把该媒体的入口关掉,那么带给媒体的就是流量、影响力等多方面的损失。
而今日头条不同,对于能够产生好的内容的媒体来说,是不会害怕今日头条的。“一方面,今日头条不能给我们带来流量影响力,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害怕你把我关掉,那么你凭什么在没有经过我们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生产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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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今日头条”背后的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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