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6月27日电(记者 邹欣媛)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法院26日对25名“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进行一审宣判,代永宗、杜志琴等25名邪教成员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3年6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据了解,近年来,“全能神”邪教组织在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城区、隆德县城区以及西吉县将台等地设立了7个教会。从2005年开始,被告人代永宗等25名邪教信徒先后加入邪教组织,担任“带领”“事务执事”“联络执事”等。2012年12月,被告人在固原市城区、隆德县城、西吉县城等公共场所张贴、散发《文博给爸妈的一封信》《诺亚方舟》等邪教宣传品5900余份。
西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永宗等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以来,积极参加“全能神”信徒聚会,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邪教宣传品,传播邪教教义,蛊惑群众,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共同犯罪。为此,依法判处代永宗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至8年;判处李彩梅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至6年;判处刘德芳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张玉勤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3年,缓刑3年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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