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公民都将拥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南都讯 今后,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机构都将有各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它将集纳公民个人的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公民只要查一个码,就能获知自己各类信用记录信息。
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推动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建立,有望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进行共享,形成一个覆盖中国社会的诚信体系平台。
网上个人行为纳入信用档案
有关这一信用代码制度具体的实施操作方案目前还未公布。南都记者了解到,中国当前信用体系建设还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但从《纲要》的内容看,信用体系建设将包括更多与公民和企业诚信相关的信息。
如交通违法违章就将被记录在诚信系统中。上述规划纲要中提出,“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此前,不少地方已经试点将公民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系统。如2010年,江苏睢宁县开始推行大众信用信息分值系统,该县公民可以在这一系统中查到自己“闯红灯”的记录,而且会因此被扣信用分。
另外,《纲要》还提出,要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
对于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纲要》提出要建立网络信用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将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曝光。
公务员诚信记录纳入考核
为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纲要》提出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在公务员的诚信档案中,将涵括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纲要》还提出,公务员的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纲要》提出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信用建设上,“政府说话算不算数”也将纳入考核。
根据《纲要》,政府应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表示,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将有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但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也要注意把握好尺度,信用记录的滥用将可能导致社会分裂。他表示,为了避免信用记录成为良民证,在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到社会宽容。
供图/中国政府网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新华社电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政务履约守诺纳入政府绩效评价
据法制日报报道,国务院今日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规划纲要明确,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规划纲要强调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各级人民政府首先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要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不得施行地方保护主义措施,如滥用行政权力封锁市场、包庇纵容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等。要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真实统计。政府举债要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程序透明。政府收支必须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透明度。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本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大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审计力度。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建立统计失信行为公开曝光制度
规划纲要指出,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营造诚实报数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完善统计诚信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统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将统计失信企业名单档案及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将统计信用记录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登记等直接挂钩,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
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规划纲要明确,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并开展申请人信用审查,确保申请人在政府推荐的征信机构中有信用记录,配合征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推动形成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制定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推动形成行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对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报道等作用,通过社会的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
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规划纲要,须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制度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分别根据本地区、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制定地区或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的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和及时更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制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建立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制定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用信息分类,按照信用信息的属性,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加大对贩卖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推动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海南将推信用代码证 交通违法等信息纳入其中
海南日报讯,本月起,我国公民每个人都将拥有一个信用“身份证”,个人的金融、税收缴纳、交通违法等信用信息将被纳入信用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行对于普通人来说意味着什么?这一制度实行后将会产生哪些影响?如何才能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避免导致不必要的损失?近日,中国银行、海南省农信社等机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大家支了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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