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7日从琼中法院获悉,庄光锋原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农财岗负责人,负责管理支农项目申报拨付。他凭借手中的特权,多次受贿索贿,总金额达17万多元,造成国家支农项目资金损失100万元。
琼中检察院指控庄光锋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指控庄光锋为不符合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合作社取得资金,并违反资金的使用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不久前,琼中法院以庄光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零3个月。目前庄光锋正在海口监狱服刑改造。
收受13人好处费3万元
庄光锋原是琼中财政局农财岗负责人,负责管理支农项目申报拨付。2010年9月,庄光锋得知琼中福岛橡胶合作社符合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的条件,告知了该社理事长郑忠光。经庄光锋帮助,该合作社获得了25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2011年元旦前夕,郑忠光约庄光锋见面,塞给庄光锋一个装有8000元的信封,以表感谢。举手之劳就得到8000元,庄光锋暗自高兴。
2011年6月,省财政厅和农业厅下发当年的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文件,在庄光锋的助力下,福岛橡胶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资金26万。事成后,郑忠光将1万元送给庄光锋。
庄光锋受贿的胆子越来越大。从2010年至2013年2月,他共为13人办理财政扶持资金,收受13人好处费3万元。
庄光锋掌握支农项目资金审批、拨付大权。一些急于求成,想得到项目资金的种植、养殖户及项目建设工程老板纷纷找他。2012年,琼中建筑包工头陈家雄得知县农综办有一个工程项目,请求庄光锋帮忙,并承诺可分一半利润给庄光锋。庄光锋随后找到琼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某帮忙。陈家雄取得了这个建设项目。陈家雄为回报,将4.5万元现金送给庄光锋。2013年初,经庄光锋帮忙,陈家雄又拿到了红毛镇两条乡村公路建设工程。陈家雄送3.5万元感谢费给庄光锋。
案发后退赃13万多元
多次受贿都“平安无事”,庄光锋更明目张胆,甚至开口索贿。琼中大丰鳄鱼养殖公司按正常程序,申请获得中央财政扶持项目资金100万元。庄光锋打电话给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李某:“省厅有位领导要来公司查看项目建设,你们要有个‘意思’。”该公司老总辛某只好送给庄光锋3000元的“意思费”。几个月后,该公司申请的75万元项目款拨付前,庄光锋又打电话给该公司,辛某通知会计取出4万元,由李某送给庄光锋。2013年5月初,养殖示范基地验收后,该公司再次送给庄光锋3000元。一个养殖项目,庄光锋先后捞取4.6万元好处费。
2013年5月30日,庄光锋得知有人要举报他受贿,赶紧到琼中检察院投案。办案人员侦查发现,庄光锋在管理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中,极不负责任,造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资金。庄光锋不按照报账制度管理财政扶持资金,导致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严重违反财政扶持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记者了解到,案发后,庄光锋已经全部退赃,向琼中检察院退回赃款6万元,向琼中法院退回赃款1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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