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1 收受巨额贿赂与受贿数额巨大有何不同?
只述犯罪事实不做审判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介绍,只有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通过刑事诉讼才能够追究犯罪。而中纪委并非审判机关,因此不能在通报中为官员的错误定罪,只能对事实做出陈述,而非判断。
洪道德介绍,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和贪污罪一样,贪污受贿罪并没有“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概念。即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 通报中对违纪和处理的表述为何有不同?
只是处理进展程序不同
记者注意到,通报中称,谈红利用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冀文林等人则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对此,洪道德分析,一般官员违纪涉及利用职务之便,不会再强调“地位”带来的便利。可能是谈红某些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并非直接利用职务,而是通过曾经任职的单位形成过某种地位、影响。
此外,中纪委通报谈红被开除党籍。洪道德分析,这仅是对他的第一步处理,不代表对他不进行后续程序,包括公职方面的处理。对谈红的表述为“索取、收受巨额贿赂”,这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被开除公职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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