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1点,省公安厅高速警察总队仙桃大队在沪渝高速仙桃站入口开展酒驾集中整治,一辆黑色轿车驶来,看见民警在查车,轿车立即变道到收费站进站领卡。民警过去检查发现:驾驶员没有手臂,方向盘用左脚在控制,民警要其下车,驾驶员用右脚大脚趾和二脚趾夹住挡位杆推入空挡,用右脚夹住车钥匙熄火,相当熟练。
驾驶员郭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但自称自己就是车主,已经开了16万公里,从来没出事,今天准备送朋友上高速去仙桃市毛嘴镇的。
郭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正在接受调查,按规定将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图为无证无臂的郭某用脚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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