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3日消息(记者 王媛 通讯员 薛逢侠)3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海南省琼海市原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王国升涉嫌犯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今日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国升(男,53岁),原系海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调研员兼省征地办公室主任,曾任琼海市招商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3年9月18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王国升利用担任琼海市招商局局长、国土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屈某等19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屈某等19人钱款共计3524万余元人民币,其中既遂1855万余元,未遂1669万余元,另外获取违法所得469万余元。2007年9月,王国升在担任琼海市国土局局长期间,收受某公司负责人朱某200万元贿赂款后,滥用职权,违法审批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302.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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