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城西镇高坡下村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店面经营者涉嫌无照经营电动车配件的销售,在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周某平与房东签订了两年的租赁合同,租下城西镇高坡下村一间铺面,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周某平便开始从事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而销售的电动车配件商品信息不全,没有标明商品的产地、厂名等信息。检查时,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刹车皮20个,转换器25个,电门锁10个,刹车线5条,合计进货价值470元,另查获销售订单三张,违法所得760元。
工商执法人员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及《海口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经营者没收不按规定标明商品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信息的电动自行车配件,没收违法所得760元;由于电动车配件没有标明相关产品信息,属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之一,处罚款8000元;对其无照经营行为罚款6240元,罚没款合计15000元。
相关链接:
奔驰车撞倒电动车拖行一公里 海口警方从车上查获毒品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