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全面规范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昨日,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将对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中,经营者违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超标电动车的行为的,将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其违法装置。
据介绍,海口市工商局将于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未作合格电动自行车导购宣传的;未建立电动自行车进货、销售台帐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同时,还将加强市场巡查,重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维修店(点)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巡查力度,查处销售二手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切实防止退市二手超标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
对于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将依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没收车辆和违法所得,处销售车辆(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车辆)货值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维修经营单位“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限速器、脚踏装置等影响车辆安全的部件、在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音响、高音喇叭等产生噪音污染的部件以及其他违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依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其违法装置。
据了解,今年以来,海口市工商部门共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超标电动自行车案件48宗,罚没款14.64万元,涉及车辆56辆。其中,没收超标电动自行车32辆,查扣二手超标电动自行车19辆、查扣非目录电动自行车5辆。共受理消费者有关电动车的投诉举报76宗,其中涉及超标车的投诉举报5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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