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从2010年开始,海南省紧扣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研究调整巡视工作思路和部署,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扣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巡视,突出重点领域,形成有效震慑,推动整改落实。
创新巡视形式
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工作,是落实巡视全覆盖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巡视形式和组织制度的重大创新。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积极稳妥地开展好专项巡视工作。”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表示。
2010年,海南安排2个巡视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了历时4个月的专项巡视,发现、反馈、整改了一批问题,有力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公平分配。
2012年,4个巡视组把维护换届纪律作为重点内容,对7个市县进行专项督导,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013年,4个巡视组用2个多月时间对海域岸线资源、国土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和保障性住房5个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形成专题调研报告6份,向省委、省政府以及相关市县提出建议156条。
目前,海南省已经把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加以研究,纳入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内容。
重点更加突出
与常规巡视相比,专项巡视具有“短、平、快”的特点,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具体,程序简化,方法灵活,重点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专项问题。
2013年以来,省委将生态资源和保障性住房领域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点领域进行治理,对5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视。
巡视组深入基层,摸清情况,吃准问题:土地闲置、拖欠土地出让金、违规违法用地问题严重;部分填海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填海形成的土地出让程序不规范、海域使用金的使用管理不严格;毁林种植经济作物、名木古树的流转监控存在廉政风险;小水电站违规建设、河道非法建设破坏环境;保障性住房分配给财政供养人员比例偏大、面积普遍超标、审核把关保障对象资格不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时违规进行商业开发等。
按照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海南省委巡视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硬碰硬,为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完善资源领域和保障性住房领域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有效形成震慑
海南省委巡视组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利用巡视机会“边巡、边查、边改”,发现并移交了一批案件线索,有效形成震慑,推动整改了一批问题。
海南省委巡视办专职副主任杨剑华介绍,巡视组进驻期间,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被巡视单位移交问题和线索,组织协调相关力量调查处理、专项治理,就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释放有腐必反、有贪必惩的强烈信号,扩大巡视监督的影响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醒作用。
在2013年的巡视工作中,巡视组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04件,向省纪委和被巡视市县、单位移交295件,根据线索查实了一批问题。
省委巡视一组在东方市进行海域岸线资源考察调研时,了解到八所中心渔港项目在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大部分已到位的情况下,从2007年起开始筹建,迟迟没有建成完工,工期长达6年。同时,还发现该渔港东港区已竣工验收的西北向防波堤两段坝体,已出现护脚石、现浇胸墙、混凝土路面等整体下陷坍塌现象。随后,巡视组提请省审计厅对该项目实施了专项审计,查清了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招投标、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责该项目的东方市城投公司原总经理李根强等受到法律严惩。
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专项巡视工作中,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抓好问题的整改,在更高层面上用好专项巡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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