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院校志愿填报
符合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即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户籍连续满3年(201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户籍性质为农业,本人具有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见省考试局网站公示名单),可以只填报本科第一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和海南医学院。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结束之后、本科第二批录取开始前进行。
考生须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的高等学校及招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确定报考学校和专业。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所报专业对身高和单科成绩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专业学费标准。
拟填报民族院校的汉族考生,请注意查看报考学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中关于汉族考生的录取比例。
考生应根据《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学校、专业名称认真填写和校对所报考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确保志愿信息的准确无误。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省考试局网站上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漏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关于增加本科提前批艺术类自划线院校及专业代码的说明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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