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9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 实习生 张亚)7月8日,市民张先生向海口网报料称,自己4月份开始在海口市八音文化艺术培训中心上班,6月19日时,在该培训机构内发生意外,右手大拇指肌腱断裂,导致半年不能工作。对此,张先生要求培训机构王先生赔偿2万元,但对方始终不理会。
双方就是否尽到赔偿义务各执一词
据张先生回忆,6月19日王先生让他帮忙抬玻璃时发生了意外,“1.5米高的玻璃碎了,碎片哗啦一下往我身上‘刺’,我右手大拇指的肌腱被割断。”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吉他教师,拇指肌腱被割断使他至少半年不能进行吉他教学,而他的主要生活来源就靠教吉他。因此事故,张先生要求王先生垫付医疗费用之外,还要求王先生支付2万元的误工费,可是对方却一直未予理睬。
“在6月28日那天我们还因为赔偿的事情闹到了派出所,最后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大致内容是他(王先生)仅仅赔偿我医疗费用,不承担其他赔偿。”张先生说,协议虽然是签了,但是这并非自愿,“当时包括王先生在内,有4、5个人围着我,一直耗到晚上12点,软磨硬泡逼着我签的。”目前,张先生表示希望王先生能够坐下来与其协商赔偿事宜。
然而,7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八音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找到了当事人王先生,他的说法却和张先生大相径庭。“他虽然4月份开始在我培训中心上班,但是他时不时请假回家,工作的时间不到一个月,我也没有跟他签订劳务合同。”王先生说,在出事之前还曾借给张先生1900元,张先生受伤后他也垫付1千余元的医药费,之后还给过张先生1700元作为补偿,但是张先生依旧不依不饶,甚至还找来地痞流氓来向王先生索要3.5万元的赔偿。
至于张先生提到的被迫签订的协议,王先生则说是张先生与自己的代理律师商量着拟定的,完全没有强迫张先生在协议上签字。王先生表示已尽到义务,不愿再对张先生进行任何赔偿,并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律师建议:走法律程序
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陈剑律师,“虽然张先生未与八音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但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但是赔偿数额并不是由王先生说了算,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还是建议双方通过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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