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吴英(中)在庭审现场。新华社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1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开庭为吴英减刑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
罪犯吴英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部分浙江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吴英的部分亲属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听取了各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查明:吴英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经教育能认罪悔罪,服从管教,无违规扣分;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能学习,自觉参加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
浙江省高院裁定认为,吴英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没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确有悔改表现,应予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确有悔改表现给予减刑
11日上午,曾经引发全国关注的“亿万富姐”吴英再次走上法庭。
法庭设在浙江省女子监狱的礼堂内。上午9时30分,法庭正式开庭。来自浙江省高院3名法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官、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和浙江女子监狱4名警官落座。
吴英的父亲和妹妹来到庭审现场旁听。参加旁听的还有部分浙江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代表,另有女子监狱10名服刑人员参加旁听。被法警带到现场的吴英一头短发,戴着黑框眼镜。见到亲人时,她含笑点头。
女子监狱的警官就吴英在监狱中的认罪悔罪表现、遵守监狱规章、参加学习劳动等情况进行了宣读。材料称,吴英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表现良好,遵守监规纪律,2013年度考核为表扬,没有减分;综合得分为230.76分。
法庭进行了现场质证,并询问了吴英的管教民警、同寝室和同一工作组的两名犯人。吴英对法庭关于减刑的情况没有异议,但对原司法判决有异议,她表示,一方面会继续遵守监狱纪律,一方面还将依法申诉。
经过一个半小时,法院审理查明,吴英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经教育能认罪悔罪,服从管教,无违规扣分;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能学习,自觉参加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
最后,浙江省高院裁定认为,吴英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没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确有悔改表现,应予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据了解,吴英减刑案的庭审录像将在“浙法公开网”上公布。
“亿万富姐”吴英
浙江东阳女商人吴英曾被称为“亿万富姐”,旗下本色集团涵盖酒店、商贸、地产等多个领域,她还曾登上福布斯女富豪榜。
2007年3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
2009年12月18日吴英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被告人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由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罪犯吴英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背景
□专家
吴英减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
京华时报:吴英案影响较大,在判决后,她也一直进行着申诉,请您从法律角度解释一下吴英减刑的程序。
洪道德:首先,吴英的这次减刑和其原来的判决到底对不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减刑不是因为吴英的申诉引起的程序上的反应,无论吴英申诉是不是有根据,也不论之前的判决是不是错误,都和这次减刑没有任何关系。
洪道德:这次减刑,是建立在吴英原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基础上。这个判决生效满两年后,也就是说两年的考验期结束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必须要进行审查,到底是要交付执行,还是减刑,两年满了就要给说法。
京华时报:法院最终做出减刑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洪道德: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法律规定减刑除了无期徒刑之外,最多还可以减到有期徒刑18年,后来因为考虑到现实存在的一些问题,刑法修正案八将有期徒刑的减刑规定到有期徒刑25年。也就是说,如果减刑,要么就是无期徒刑,要么就是有期徒刑25年。
洪道德:对于判断是减刑,还是交付执行,法律上只规定了六个字,即“重新故意犯罪”,如果没有重新故意犯罪,那么就要减刑,也就是要减到无期徒刑。如果在服刑期间还存在重大立功表现,将减至有期徒刑25年,所以说原则上减到无期徒刑,是最正常和普遍的。
京华时报:这次吴英的减刑经过了开庭审理,有何原因,是否因为此前案件争议较大?
洪道德:对减刑案件开庭审理,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突破,以前都是法院组成合议庭内部审查一下,而现在的司法改革是将减刑程序化,各方人员都要到场,各自阐述观点,各自摆事实,法院进行最终的裁判。
洪道德: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开始施行,《规定》中第六条规定了“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因此吴英案开庭审理,是严格按照程序以及最高法的要求进行的。
□律师吴英财产将于7月23日拍卖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吴英案发生后,公安机关即对吴英的资产进行了查封登记,资产处置组对可能升值的房产和公安机关追回扣押的珠宝均未作处置。仅对易贬值损耗的部分汽车及物资作了依法处置,得款均存于吴英案专用账户。
昨天下午,吴英行政诉讼和刑事申诉及刑事申诉的代理人蔺文财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吴英将继续状告公安局非法扣押财产并继续对刑事部分进行申诉,但目前公安局正要强制处置吴英的财产,并将于7月23日进行拍卖,届时东阳市公安局将借用东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吴英本人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义购置的90处房产进行网络拍卖,首批6套房产将于7月23日至24日进行拍卖,其余84套房产将陆续分批分段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蔺文财表示,他将继续联系省法院及市政府,就财产处置进行谈判。
认为公安机关对财产没有处置权
蔺文财认为,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仅有对财产的查封扣押权利,而没有处置权。处置财产需要移送法院,在法院确认是赃物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由于当时公安机关没有把扣押财产移送,所以导致法院在审理时,没有审查这些财产的合法性”。蔺文财说,基于这个前提,法院认为吴英无力偿还,进而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
“我们不说她的财产能卖3.8个亿或者更多,比如财产能卖1个亿,那么法院在认定数额时就是错误的,就不是3.8亿而是2.8亿”,蔺文财指出,财产数额直接影响法院判决的数额。
□吴英
不承认犯罪将继续申诉
对于减刑结果,吴英表示,自己没有犯罪,将继续申诉到底。
由于此次法庭是当庭口头宣判,吴英的家属将在7日内领取纸质裁判文书。吴英爸爸对于结果表示不满,他认为吴英案件里面有冤情,现在仅仅是对吴英审查减刑,是不对的。蔺文财表示,吴英爸爸对法定程序不了解,实际上对吴英的减刑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是对的。对于认为判决不公的问题,吴英将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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