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校车事故部分遇难孩子家属已与政府签订赔偿协议,《法制晚报》记者今晨获悉,每户遇难者家庭获赔56万元,待遇难孩子火化之后,赔偿款将全部到位。
长沙警方昨晚通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儿园负责人王长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10日,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一辆校车,在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时翻入水库,致车上11人死亡,包括8名幼儿。
乐乐旺幼儿园已停课
昨日下午,《法制晚报》记者来到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的乐乐旺幼儿园。7月10日事发后,幼儿园已停课,校园里见不到老师和孩子的身影。园内只有两位响塘乡政府的工作人员留守。
记者看到,在乐乐旺幼儿园的地面上,零散地扔着许多纸屑和烟盒,不时有孩子家长和附近的村民在幼儿园门口向里面张望。
民警在石坝发现划痕
事发地点距乐乐旺幼儿园约2公里,是位于干子村内的一处水塘,长沙市交警支队岳麓大队的民警仍在现场勘查。有民警在靠近水塘一侧的石坝上发现了一道划痕,并进行了现场拍照。
看见民警在现场勘查,周围的村民在一旁议论,由于事发路段正好是一处布满石块的弯道,部分石块甚至有拳头大小。因此有村民推测,事故发生或与车速过快有关。
“车子拐弯急,自控力不强,被石头一滑,就翻进水塘了。”干子村村民罗先生说,现在处于当地雨季,用于下游灌溉的水塘的水位也相对较高,才酿成了悲剧。
5户人家签赔偿协议
在遇难的8名幼儿中,有5人来自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黄文博、刘星晨、佘楚婷、刘意希和周子轩。
据黄文博、刘星晨、佘楚婷和周子轩的家长介绍,干子村的五位遇难者家属,分别于昨天下午和晚上,与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部门签署了赔偿协议,每户家庭获赔56万元。
“死去的孩子是回不来了,我们5户家长都签了协议,赔偿都是一样的,一次性赔偿56万元。”刘星晨的爷爷刘洪奎说。
据刘洪奎与遇难幼儿周子轩父亲周立强介绍,他们准备于7月15日,与干子村其他几位遇难幼儿家长一起,前往位于长沙雨花区黎托的殡仪馆火化孩子遗体。在这之后,他们可以拿到所有的赔偿。
除这56万元赔偿款,黄文博、刘意希和周子轩因为在幼儿园购买了每学期20元的意外保险,这三位遇难幼儿的家属获得了8000元保险赔偿。
而对于其余遇难幼儿家属的赔偿情况,周立强和刘洪奎均表示不知情,并表示其余遇难幼儿属于湘潭等地区,各地赔偿标准并不一致。
两幸运儿家人后怕
在涉事校车翻入水塘之前,曾将幼儿园学生杨柏倩、杨广、邓康康和蒋宇银送回家中。
“在这之前从来没有关注过校车能坐几个人,也从不担心超不超载。出了这个事情,我感到很害怕。”杨广的奶奶、66岁的李五兰说。
现年4岁的杨广,跟随奶奶在长沙市宁乡县道林镇烧汤河村生活。他的父母常年都在外地打工。听说校车事故之后,一家人都感到十分害怕。据李五兰介绍,杨广的父母已经决定在本月末辞职回家,照看孩子。
同样幸免于难的还有烧汤河村的6岁女童杨柏倩。
杨柏倩的奶奶田凤英告诉《法制晚报》记者,校车出事之后,她给杨柏倩在广东打工的父亲打电话,说自己很害怕,“不敢带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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