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称,自今年2月公安部部署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以来,今年上半年,全国清理注销重复户口27.1万个,目前已累计清理注销106.1万个重复户口,查办伪造买卖户口证件案件149起,已依法依纪查处责任民警和辅警46人。
曾记得,今年初当“去年全国清理注销79万重复户口”的消息传出时,引发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人们关注的重点倒不是欢呼全国一年清理假户口79万的“战绩”,而是追问为什么只见注销79万假户口的成绩,而没有与之有极大密切关系户口造假者的处理信息,如处罚有关的公安户籍管理民警等。
半年时间过去了,全国清理重复户口不但有了新“战果”,而且似乎还按照规定、顺应民意的有了明确的户口造假追责信息,可谓动作“圆满”。问题是,这样的信息就真的表明相关方面工作“圆满”和无懈可击吗?
众所周知,106.1万,从绝对数上讲,是一个足够惊心的数据。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行政区县级2861个、乡级44821个,意味着平均到每县被查出注销的重复户口将近371人,每乡镇约有24人。
按照我国目前的户口管理办法,一个公民户口从资料申报、审核到户口上报成功等一系列程序,都是以县公安局或乡镇派出所为责任主体和单位。重复上户口,对于公民来说是一种严重的欺骗和作假;对于户口管理部门和具体操作人员来说,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理应为此付出党纪国法的代价。而按照平均数,可以说几乎各地基层户籍民警、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都有为假户口通过有意无意“出力”的可能。而且就客观现实来讲,户口造假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绝不是个别地方个别人的问题。
可是,不管是公安部前次表示的“已经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还是此次吐露出的处理情况,都让“严肃查处”户口造假,缺少了“严肃”和“依法”的必要根基和说服力。有理由怀疑,这是不是又一次典型的法不责众?
而就近年来一系列重复上户口的个案来看,注册编造的多个户口背后,几无例外的都与非法的一些活动有着或多或少甚至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违法活动之所以能够成行,公安户籍部门和人员的共同作假、疏于监管或者说失职渎职,无疑起到了巨大的“帮助”作用,对社会秩序的危害和破坏有目共睹。
但遗憾的是,就这两次公安部公布情况看,有关户口作假情况与有关违纪违法处理情况的信息是极度缺乏和极不对称的。
徒法不足以自威,徒规不足以自行。因此不应止于注销和模糊的“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人员”或象征性的处理,而是要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予以纪律、经济或刑事处理,绝不轻易放过一个违规违法者,并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布具体处理结果,否则就可能成为彻头彻尾再次应付民意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