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案的官员当年就被通报,涉嫌“黑吃黑”的办案民警还有“跟进”敲诈的可能吗?当年“暗箱”留下祸端,如今衡阳市纪委又来个“现在还没办完,不能公布案情”,怎能让人放心?
日前,湖南衡阳版“雷政富案”被曝有了续集,负责侦办该案的常宁市公安局多名刑警被衡阳市纪委“双规”,另有至少一名被敲诈干部因涉嫌向办案民警行贿而被刑事拘留。
案情尚未明朗,传言已经满天飞。被热议最多的版本,是办案民警涉嫌使用缴获的视频继续敲诈。面对网上的众声喧哗,衡阳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证实了办案民警被“双规”的消息,并称“涉案人员较多,金额较大,是个大案,而且要办成铁案,现在还没有办完,不能公布案情,但结果不会等太久”。
尽管在案件信息公开上,衡阳市纪委有“不会等太久”的回应,但这一回应还是让人心存疑虑。回顾最初的衡阳版“雷政富案”,案发是在2010年,但其时该敲诈团伙6名成员只有2人获刑,而且还是缓刑。这最终的判罚与案件所涉金额及人员颇不相称。值得关注的是,2013年底,常宁警方重办此案又将团伙6人都抓捕归案。
像这样一起曾在衡阳轰动一时的案件,各种传言明滋暗长也有一段时日,衡阳市纪委当年对此不该不知情。若是如此,为何迟至2014年2月才予通报?设想,若涉案的官员当年就被通报,涉嫌“黑吃黑”的办案民警还有“跟进”敲诈的可能吗?
而正因为当年案情不公开,处罚也羞羞答答,卷入这起敲诈勒索案的“党员领导干部”居然还能正常上班,有的涉案官员两年后甚至还被选举为政协副主席。这样的结果让众多网民实在难以接受,各种传言才会漫网飞舞。当年“暗箱”留下祸端,如今衡阳市纪委又来个“现在还没办完,不能公布案情”,怎能让人放心?
涉案人员较多,金额较大,要把大案办成铁案,在这样的背景下,纪检部门暂不公布具体案情倒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表示纪检部门在案件信息公开上就没有责任。别的不说,至少可以学学中纪委在打“老虎”上的信息公开吧。公布案件处置的程序性信息,和公开具体案情是两码事。何人自何日起,因涉嫌什么事被哪个部门采取了何种纪律检查措施,像这样的案件信息,并不涉及到办案秘密,完全可以公开以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并及时平息社会上和网络上的种种传言。
而事实上,迫于网络舆论的压力,衡阳市纪委也证实了有办案民警被“双规”的消息。这说明,程序性的案件信息并非不能公开,而是办案部门想不想公开。在信息公开上羞羞答答,就别埋怨网民们各种大猜想:比如拒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的背后,是否又有“案中案中案”,或是“黑吃黑吃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