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心事
11岁女孩因母亲离家
领不到出生证无法落户
今年59岁的陈先生一共经历过三次婚姻,第一个妻子因结婚8年未生育离婚,第二个妻子生了两个女儿,但因岳父母嫌他家太穷让妻子离婚,而后带走了一个女儿。2001年左右,陈先生和朱某没有领结婚证,按照农村习俗办了酒席结为夫妻。
朱某哥哥说,他妹妹第一次结婚时,可能是受家庭环境影响,患精神分裂症,之后改嫁陈先生。2003年,陈先生和朱某生育了女儿小丽,不幸的是,生下孩子没几个月,朱某因精神问题离家出走。
随着小丽的长大,没户口上学难的问题摆在陈先生面前。当时因为分娩临急,小丽是由奶奶接生的。陈先生拿自己和朱某的户口本;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他和朱某曾经是夫妻关系,小丽也是他们的亲生女儿,是由陈先生母亲在家接生的;光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家庭人口信息(一户一卡),婴儿出生落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小丽是法定内生育第二孩;海南省医疗机构外出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居委会、镇计生办、派出所均在上面盖章;亲子关系证明,接生员陈先生母亲的证明。本以为证明齐全的陈先生却依旧没法办下一张《出生证》。因为没有朱某的身份证,也没有《结婚证》,所以《出生证》办不了。陈先生甚至想把家里的一头牛卖掉换钱做亲子鉴定,然而被告知这种办法也行不通。
7月8日,儋州市卫生局政务服务窗口负责人陈斌介绍,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安部联合发的文件,省卫生厅和公安厅联合转发的通知要求,2014年1月1日起,无法核定亲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陈先生的情况便是如此,因此,建议陈先生找公安机关办理。
当天下午,记者与陈先生来到儋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籍管理大队。该大队王大队长表示,不可能会让孩子一辈子成“黑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陈先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要求调查核实。
奇怪事
给孩子“换”父母再花点钱办好了出生证
下个学期,小丽就要上六年级了,她的姑丈曾先生没少为她操心。曾先生称,小丽要上一年级时,因为没有户口,上学成了问题,后来他花了点钱,让小丽在那大一所学校上了学。
曾先生称,小丽上小学后,校方一直催促他们赶紧解决户口问题。因为办不了户口,曾先生夫妻俩和陈先生商量,改名换姓把小丽的户口落在他们家。曾先生夫妻俩准备了材料,四处找人签字盖章。“花了有五、六千吧。”曾先生说,因为小丽并非他亲生女儿,所以做这些材料遇到不少困难,他找人帮忙一步一步办《出生证》所需的材料。2010年5月,曾先生终于拿到了小秀的《出生证》。随后,他便去按流程给小丽办户口,但因为曾先生自己有两个孩子了,所以所在农场计生科室要收2.5万元的“超生费”。曾先生称,他家条件一般,还要收这么高的费用,他承受不起,所以户口的事又耽搁了。因为户口办理不下,小丽回到光村的一所小学上学。
糊涂事
卫生局称凭材料办证明材料怎么来难管
7月8日,陈先生将曾先生办的《出生证》给记者看。上面新生儿姓曾,父母亲为曾先生夫妇,同时盖有儋州市卫生局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记者与陈先生一起,同时拿着这本《出生证》给儋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籍管理大队王大队长看。王大队长经过验证后表示,这本证明确实是官方所发,但明显可以看出不是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的。王大队长介绍,该本《出生证》副页上,出生地点、婴儿母亲签章、接生人员签字等处均为空白,而正常这些都应该填写。
为何作为亲生父亲的陈先生因为没有结婚证和妻子的身份证,办不了《出生证》,而姑丈和姑姑以小丽父母的名义却把证办下来了。对此,儋州市卫生局的陈斌解释称,《出生医学证明》正页上出生地点分类有医院、妇幼保健院、家庭三个选项,小丽的《出生证》勾选的是“家庭”选项,不像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有固定机构和编码依靠电脑自动生成,所以副页上就没有出生地点,而婴儿母亲签章和接生人员签字则是领取证明时才要求签的,而该副页是要由户口登记机关保存的。
按照小丽《出生证》的办理情况,《出生证》是不是很容易伪造身份补办?陈斌称,补办时,只要当事人交齐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村委会、派出所、计生部门等应该出具的所有材料,他们就能为其办理。而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这些盖了公章的材料是否存在问题,陈斌说,他们也没法像侦探一样去鉴别这些材料到底有没有问题,当事人花钱办事从相关单位拿到这些材料,他们根本管不了。“如果遇到年纪特别大的新生儿补办证明,我们也会仔细核查”陈斌说。
《出生证》申办补办程序
申办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或海南省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
(3)有效身份证件。
(4)其他:机构外出生的婴儿还需出具亲子关系声明、亲子关系旁证原件及复印件。
签发流程:审核材料→录入→打印→指导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内容→领证人在存根联的婴儿母亲签章处代签确认→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发证。
补办申请材料(在家生)
1、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人口信息表》计生主任签名盖章,当地计生办出具
6、村委会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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