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全面启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今年底前完成
副部以下取消公车 处长月补800元
昨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地方地厅正职可保留用车
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地方党政机关明年底前完成
《方案》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对地方补贴标准规定了上限,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关于改革的时间表,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通过公开拍卖公开处置车辆
对于取消的车辆如何处置的问题,《方案》要求,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后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解读
补贴限额是改革最大亮点
早在2004年,公车改革专家、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首次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交公车改革建议。随后在他参加的每次两会上,他都就推进公车改革提出建议。对此次车改,补贴上限是本次的最大亮点。
他说:“此前杭州、温州、深圳、上海等地车补标准不一。有的地方厅级干部交通补贴标准为每月2990元,有的地方处级干部交通补贴就高达3100元。补贴多了群众有意见,少了官员不满意,选择合适的补助标准很难。这次中央把握得非常适度。”
叶青指出,这个上限会得到支持原因有两点。一是适度。上限充分契合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对发放交通补贴的要求;二是能得到大部分官员的支持。原先有公务车可以坐的官员,可能会持反对意见,但这毕竟是官员中的少数。
叶青最后建议,要避免地方政府成立非市场化的“公车服务中心”让政策走样。他说,一些地方政府把各个单位的车队和司机召集成立“公车服务中心”。这相当于政府又多了一个机构,有悖于中央精神,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应该避免。据新华社
声音
“应对不同岗位进行补贴区分”
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改为按级别发放交通补贴,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几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表示,改为交通补贴增加了工资收入,也有公务员认为,不分岗位一刀切是否公平。
一名副局级干部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所在的单位,由办公厅行政处负责车辆调配,一般他需要用车,会提前跟行政处的工作人员预约,说清楚用车的时间地点。不过,他表示,除了参加会议,他很少需要用车,有时候开会的地方比较近,他会直接骑自行车去。公车改补贴,他很赞同。“像这样挺好的,原来我没有补贴,现在我有补贴,等于增加了工资收入。”
一名中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也对此举表示欢迎。虽然在她看来,补贴的标准并不高,“科级补贴500元,按照北京的标准,打几次车500元就没了。”但该公务员表示,她经常加班,需要打车回家,打车的费用却不能报销,每个月自己需要为此支出千余元。另外,她所在的单位,供调配的公车仅几十辆,很多时候需要用车却申请不到,只能开自己的私家车,这样做不能报销,单位也没有补贴。
她认为,按照改革方案,给予一定的补贴,是好事,最起码自己可以有支配权。“比如出去开个会,我如果提前坐地铁或者公交去,我可以把打车的钱省下来,算自己的。”
不过,也有机关副局级公务员对此表示:“同一级别岗位的工作量不一样,是不是补贴应该有所区分?”她以自己为例,因为主管调研工作,三天两头需要到外地出差,以往在机场和单位之间都有公车接送,现在却只能自己打车,如果1300元不够还要自己倒贴吗?她希望对不同的岗位,补贴应有所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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