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坚持追责 猥亵男终被行拘
刘小姐说她想不通,实施猥亵的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狮子大开口索要医疗费。而见义勇为的人,反被刑事拘留。为此她多次向警方提出,要追究男子对她实施猥亵的法律责任。宋某要在得知刘小姐的诉求后,在7月11日发来威胁短信,称也要她“尝尝断脚的滋味”。
7月12日,南山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7月1日23时许,宋某要在世界之窗啤酒节现场附近对受害者刘小姐进行猥亵,作出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争议
见义勇为为何要被刑事拘留?
母亲:是否再遇这种事就不要去管了呢
案发之后,小涂的母亲也赶到深圳。她说,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警方多次询问他们能赔多少钱。她感到不可理解,此案发生之后,警方迟迟未对猥亵者进行处理。而却一味要追究见义勇为者的责任,要求他们赔偿。“是不是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去管了呢?”小涂的母亲说起来倍感委屈。
律师:是否需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管铁流表示,在制止犯罪的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不是在已经阻止对方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是这样,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制止对方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将对方推倒,造成对方受伤,并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