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金屋藏币,提示修改货币法
来源: 红网 作者:严辉文 时间:2014-07-17 08:56
近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3名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比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武志忠,以武志忠家人的名义在国内拥有房产33处,在加拿大拥有房产1处,在清查财产时,仅房门钥匙就装了满满一提包。另外在武志忠北京、呼和浩特的几处储藏室里,成捆的现钞、金条、银条、各种珍藏字画、手表等琳琅满目,检察机关扣押其各类“财产”,以他的工资收入计算,挣到这笔钱需要300多年。(7月15日《京华时报》)
贪官金屋藏币,武忠志不是孤例。贪官藏钱花样多,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今日贪官藏钱秘事,古今恐无出其右者。
贪官最头痛的事情居然是钱藏在哪儿?比如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原局长马俊飞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报道称,自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曾经有媒体盘点了一下贪官藏钱的糗事,发现除了金屋藏币之外,早已是无所不用其极了:不仅有用煤气罐、矿泉水纸箱、鱼肚子、烟道内、抱枕内、床铺下、穿衣镜夹层、衣柜、卫生间的排气扇、厨房的米缸里,而且粪坑、鱼塘淤泥、垃圾堆、花池之类,竟也无处不藏钱!真可谓煞费苦心。
贪来的钱见不得人,见不得光,不敢储蓄于银行,不能信托给朋友亲戚,只剩一条路就是自己和家人秘藏起来。据说有兴趣的还知道点个数,而更有某些巨蠹大贪甚至于贿款未曾点数、秘藏不知其数者亦不乏其人。诸如此类的做法,简直是把货币装进了笼子,让货币这种经济的血液,全然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贪官藏钱肯定是同时负有多宗罪的,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制约这种现象呢?有钱不用于消费、不委之银行信用,从金融管理的角度有没有什么可以制约的办法呢?现行的货币法规,看起来规定很细,但是似乎在制约和打击贪官藏钱行为方面没有什么办法。
货币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虽然收藏功能也是货币功能之一种,但是在金融业已然十分发达,互联网金融、电子信用已成主流方式的今天,收藏功能和支付功能、银行储蓄功能相比,已经仅限于纪念和炒币意义了。而大额私藏巨额现行流通货币,显然也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妨碍货币流通、损及货币政策、干扰经济秩序的行为。
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有专章论及“流通保护”,不过,这一法规大抵只限定了故意毁损人民币,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不当使用人民币图样,伪造、变造人民币等行为。法律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重要的漏项呢?想必与当初立法者、社会公众怎么也想像不出如今的贪官们会变着法子金屋藏币有关吧。
作为货币法规,应该有效制约和打击贪官藏钱式阻碍货币流通的不法行为,应该有专章规定,私藏现行流通货币超过多大金额、超过多长时间属违法犯罪行为,尤其应该制定细则,以利于相关法律产生震慑贪官藏钱的混账行为。
文/严辉文
贪官金屋藏币,武忠志不是孤例。贪官藏钱花样多,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今日贪官藏钱秘事,古今恐无出其右者。
贪官最头痛的事情居然是钱藏在哪儿?比如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原局长马俊飞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报道称,自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曾经有媒体盘点了一下贪官藏钱的糗事,发现除了金屋藏币之外,早已是无所不用其极了:不仅有用煤气罐、矿泉水纸箱、鱼肚子、烟道内、抱枕内、床铺下、穿衣镜夹层、衣柜、卫生间的排气扇、厨房的米缸里,而且粪坑、鱼塘淤泥、垃圾堆、花池之类,竟也无处不藏钱!真可谓煞费苦心。
贪来的钱见不得人,见不得光,不敢储蓄于银行,不能信托给朋友亲戚,只剩一条路就是自己和家人秘藏起来。据说有兴趣的还知道点个数,而更有某些巨蠹大贪甚至于贿款未曾点数、秘藏不知其数者亦不乏其人。诸如此类的做法,简直是把货币装进了笼子,让货币这种经济的血液,全然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贪官藏钱肯定是同时负有多宗罪的,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制约这种现象呢?有钱不用于消费、不委之银行信用,从金融管理的角度有没有什么可以制约的办法呢?现行的货币法规,看起来规定很细,但是似乎在制约和打击贪官藏钱行为方面没有什么办法。
货币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虽然收藏功能也是货币功能之一种,但是在金融业已然十分发达,互联网金融、电子信用已成主流方式的今天,收藏功能和支付功能、银行储蓄功能相比,已经仅限于纪念和炒币意义了。而大额私藏巨额现行流通货币,显然也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妨碍货币流通、损及货币政策、干扰经济秩序的行为。
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有专章论及“流通保护”,不过,这一法规大抵只限定了故意毁损人民币,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不当使用人民币图样,伪造、变造人民币等行为。法律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重要的漏项呢?想必与当初立法者、社会公众怎么也想像不出如今的贪官们会变着法子金屋藏币有关吧。
作为货币法规,应该有效制约和打击贪官藏钱式阻碍货币流通的不法行为,应该有专章规定,私藏现行流通货币超过多大金额、超过多长时间属违法犯罪行为,尤其应该制定细则,以利于相关法律产生震慑贪官藏钱的混账行为。
文/严辉文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