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湘竹 通讯员王莉)近期,海口市纪委下发《关于严肃纪律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有为,深入一线,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投身灾后重建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协助各部门将各项灾后恢复重建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扬纪检监察干部不畏艰险、不怕疲劳、敢打硬仗的精神和作风,积极主动参与到灾后重建工作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把快速恢复灾后正常生活生产,维系受灾地区和谐稳定作为首要目标,督促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挥优良作风,带头深入一线、深入灾区、深入群众,切实解决群众燃眉之急。
二是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抗灾救灾职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救灾款物募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办法,加强对社会捐款捐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物资真正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三是严肃党纪政纪,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的信访举报工作,在救灾和恢复生产生活过程中对受灾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大力度、优先处理。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灾后重建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不在状态、不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推诿扯皮、临危退缩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问责。要严肃查处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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