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正在方崔之争战火烧上公堂之时,方舟子昨天赴广州签售“识假秘籍”《科舟求健》,揭露假医、假药及伪健康的黑幕,现场签售500本,很快告罄,但其间曾遭遇1名不明人员用一瓶矿泉水袭击头部,“受轻伤”。方舟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后仍坚持打假。
在一系列引发广泛关注的事件中,方舟子处在论争漩涡的中心,挺方的、黑方的、半挺半反方的,不管是哪方的,其实都已被方舟子吸引了眼球。这说明方舟子所做的事、所制造或聚焦的话题,要么击中社会软肋引发共鸣,要么激发不同观点深具争论性,同时,或许也说明方舟子这个人也是有一定争论性的。既然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遭人褒贬抑扬难以避免,我想方舟子对此是作好了准备的。在言论相对放肆的网上,对事不对人、骂事不骂人,方舟子自己似乎也很难做到。但对方舟子的“拍砖”,一旦去掉了引号,由言论层面落实到事实层面,或扔锤子,或砸矿泉水瓶,由言语的暴力,降格为动粗的暴力,跨出这一步,是蛮力的升级。
当然,相关报道语焉不详。“1名不明人员”,是男是女都未交代,更不要说,此人是边骂方舟子边冲上前抛掷矿泉水的,还是混在粉丝队列中闷声不响“偷袭”的?那瓶作为明器或暗器的矿泉水,是满瓶,还是半瓶?方舟子受的“轻伤”,显然不是司法鉴定中的“轻伤”,到底有多严重?现场照理该有主办方的安保人员,后来有没抓住那个“不明人员”?如果抓住了,那么这事至少可以在法律上得到一个公正,让蛮行得到惩处。要不然,假如这进一步引发黑方者的一场狂欢,只会加深只有立场、没有是非的癫狂病态。
而此事最让人担忧的,恰恰在于这一名不明人员,不只是孤立的“这一个”,而是“群体中的个人”。这名矿泉水的抛掷者,很可能只是网络中一群反对方舟子的网民的“代表”。此事报道后,网络上类似于“咋不扔狠点”、“咋不用啤酒瓶啊”、“扔榴莲效果更好”、“我如果在也要砸他”的评论充斥版面,相信那个“不明人员”,看到这些“同道中人”的点评,心中会很爽,感觉自己像是个英雄。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说,群体中的个人不再是他自己,当他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会屈从于这种诱惑,从而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
方崔之争最后走上法庭,虽然互相指责对方有侮辱谩骂的词句,但以法律来解决语言暴力的问题,还是一种进步。所谓“君子动口,小人动手”,在一定意义上还是成立的。不管你对方舟子有多反感,你在网络上“拍砖”没事,你在签售现场砸瓶就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