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小毛)8月1日起,海南省开始实施企业年报制度。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在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须报告2013年度企业基本信息,并将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费用。
根据省工商局7月3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等经营单位,均参加2013年度报告公示。
企业年报方式:企业登录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aic.hainan.gov.cn),点击“网上年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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