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基本结束,组织、纪检等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裸官”数量。初步排查发现了多少“裸官”?对于记者的追问,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
“裸官”数量并不涉及国家机密,为何“不便透露”?据悉,有的声称“问题比较敏感”,有的表示“时机还不成熟”,有的是“遇到特殊案例”等。显然,任何拒绝公开“裸官”数量的理由都不能说服公众。因为公开“裸官”数量,不仅是尊重公众相关权利,也是治理“裸官”的重要基础——治理“裸官”不能缺少公众参与、监督。
多数省市最终会像广东一样主动公开“裸官”数量,不过,考虑到2008年至今全国“裸官”数量一直没有公开,所以,舆论追问各地“裸官”数量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追问,就能发现哪些地方拒绝公开“裸官”数量,舆论就能根据各地的回应进一步追问和探讨,进而“倒逼”各地有关部门主动公开信息。舆论该追问的不能只是“裸官”数量,各地也不能只回应这个简单问题。事实上,既要追问“裸官”的数量,更要追问“裸官”的“质量”,即与“裸官”相关的信息应彻底公开。比如说,多少“裸官”如实报告了个人情况,多少弄虚作假,也应该详细核实然后公开。据悉,各省摸底排查“裸官”的方式,都是填写“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情况报告表”。某些“裸官”有没有隐瞒个人情况,需要一一进行核实。但从相关报道看,治理“裸官”似乎只是摸底人数、调换岗位,这样,治理效果就有可能打折扣。
尤其是,“裸官”的财产信息是否掌握,公众需要详细答案。需要调查(或审计)和公开的财产信息包括,“裸官”是否转移财产,或者转移了多少财产,转移到哪儿,财产来源是否合法等。由于“裸官”最有可能转移财产,而且财产来源值得怀疑,所以,“裸官”的财产信息是否掌握,是否透明,直接关乎治理“裸官”的“质量”。
坦率地说,摸底“裸官”数量比较容易,先让官员自行填报,然后进行调查,还可以与相关档案进行核实,基本就能发现“裸官”有多少。但是,“裸官”个人信息尤其是其财产信息,是否掌握,是否转移,是否合法,这些“质量”问题就不是那么容易搞清楚。但如果搞不清楚“裸官”的财产问题,某些“裸官”就有可能人在国内财产在境外,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轻装外逃。
尽管1997年有关规定中就指出,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2006年、2010年均有相关规定出台,然而,“裸官”数量都不掌握、不公开,更谈不上有效治理。不过,今年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以来,治理效果大不一样。
要想彻底治理“裸官”,不仅要清楚“裸官”的数量,更要掌握“裸官”更隐秘的信息——财产;不但要对“裸官”进行调岗,更要让“裸官”彻底与公权力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