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7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柳柯 陈才刚)海口90后男子吴某与陈某是朋友,一天两人携枪到村路口处打鸟,不料陈某因装弹时射钉弹在枪内爆炸导致身亡,酿成惨剧,吴某也因非法持有枪支受到刑事处罚。6月10日,海口琼山区法院以犯非法持枪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1月3日8时许,被告人吴某(男,现年21岁,海南省海口市人)携带一支改制鑫凯力牌射钉枪和陈某携带一支南山牌射钉枪到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道群村新建路口处打鸟。因装弹时射钉弹在枪内爆炸,陈某的脖子被打中致身亡。
经鉴定,吴某持有的改制鑫凯力牌射钉枪是以火药产生为动力,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陈某持有的南山牌射钉枪是以火药产生为动力,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惩处。遂依法做出上述判罚。
相关链接:
陵水两兄弟持枪打鸟消遣取乐 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拘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