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公告: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8·03”鲁甸6.5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决定,2014年8月10日10时起,全省在各条战线上工作的人员及在广场、商场、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就地驻足默哀3分钟,届时全省防空警报鸣响,汽车、火车、船舶鸣笛志哀3分钟。
相关链接:
鲁甸地震“头七”民众烧纸祭奠亲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