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日的海南全省公证公证会议获悉,海南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赠与、继承和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此前一般按受益额的2%收取大幅下调:受益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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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获遗赠财产案的情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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