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纪念惯例
对于已故领导人,中央有着详细的规定。多详细?详细到什么身份的领导人,在什么年份纪念,以什么样的方式纪念,由谁主办,什么级别的领导同志出席,都有讲究。值得一提的是,这份详细规定下发于18年前的1996年,彼时邓小平还在世。
在这份由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的通知》中,将需要纪念的人划分成了5个部分。
第一部分只有一人:毛泽东。毛主席的诞辰无论“逢十、逢五十、逢百周年”,都由中共中央举办纪念活动。
第二部分,是“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陈云等在党的历史上处于核心领导地位的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纪念的时间节点相同,唯一差别是主办部门不同:“逢十周年,发表纪念文章,中央有关部门召开纪念座谈会,中央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而五十周年和一百周年时,则由中共中央召开纪念座谈会、纪念大会,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
之后的三个部分,则按照生前级别不同,从“已故的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已故知名人士”,都有详细规定。
从这一官方近20年来遵循的惯例来看,今年中央对邓小平的纪念,由于是“逢十”的年份,因此真正的看点就在于,是由中共中央来主办,还是由“有关部门”来举办纪念活动,以及中央领导将发表怎样的纪念讲话。
毕竟,这是邓小平逝世之后第一个“逢十”的纪念年份,他将按照此项规定的哪一条进行,体现出的不仅是政治待遇,更是中国的政治判断与政治走向。
中央地方部署
事实上,对比今年和去年,已经能窥知一二。
去年是毛泽东诞辰120周年,中央一早就下发了文件进行安排。而今年年初,对邓的诞辰纪念,也下发了类似的文件。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类似的活动已经进行或正在进行中。
比如“发表纪念文章”的安排,就已在党媒上进行了一段时间。
从6月起,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就已发表了四篇与邓小平有关的文章,分别是《未被整理到“南方谈话”要点中的“要点”》、《邓小平谈话讲的六条准则》、《邓小平一个鲜为人知的自我评价》以及《邓小平选人的五条标准》。
而8月1日的《求是》杂志,则刊发了中央文献研究室原主任逄先知的文章《邓小平与中国社会主义的命运——为纪念邓小平110周年而作》。逄的另一个为人熟知的身份,是《毛泽东传》的主编。
在邓小平的老家四川广安,虽然在离家参加革命后的70多年里,邓小平因为“兴师动众、骚扰地方”(邓小平之女毛毛语)的顾虑而再未归家,但是从年初起,当地就拟定了纪念邓的时间表。2月19日邓小平忌辰当天,邓小平就读过的翰林小学正式被改成了“红军小学”;在他的诞辰前夕,当地修建的“邓小平缅怀馆”也将落成。
去年的毛泽东诞辰,中央政治局七常委悉数到场瞻仰遗像,刘云山主持召开座谈会,习近平发表了讲话;今年的纪念活动,对于“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应该也有类似的规格。毕竟,中国现在正在进行的,正是邓小平开创的道路。
如何处理“前后三十年”
一直以来都有声音认为,毛主政的“前三十年”和邓开创的“后三十年”之间,是有矛盾的。前者代表着中国自晚清以来的革命传统和革命遗产,后者则开创了完全不同的道路(关于此问题的分析论述,详见今天推送的另一篇文章)。
其实早在去年1月,习近平就作出了回答。
在2013年1月5日的十八大新进中央委员与候补委员关于十八大精神的研讨班开班仪式上,习近平就在讲话中说:“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换句话说,两个三十年是不能割裂的。两个三十年的代表人物,同样适用于这一判断。
而在当年的12月26日,习近平在毛泽东诞辰120年座谈会上,又提出了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方法: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放在其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不能忽略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偶然性的关系。不能把历史顺境中的成功简单归功于个人,也不能把历史逆境中的挫折简单归咎于个人。不能用今天的时代条件、发展水平、认识水平去衡量和要求前人,不能苛求前人干出只有后人才能干出的业绩来。
革命领袖是人不是神。尽管他们拥有很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斗争经验、卓越的领导才能,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认识和行动可以不受时代条件限制。不能因为他们伟大就把他们像神那样顶礼膜拜,不容许提出并纠正他们的失误和错误;也不能因为他们有失误和错误就全盘否定,抹杀他们的历史功绩,陷入虚无主义的泥潭。”
这两段方法论,无论评价毛还是邓,都有相当的实际意义。而新一届中央集体在反腐、全面深改、作风建设方面的力度与决心,也无疑让人看到对前后三十年遗产的共同继承与发扬。
因为说到底,革命与改革,都是为了谋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正如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所言,“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这,才是今天我们为什么要纪念邓小平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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