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菜大棚资金使用藏“猫腻”
记者10日从省农业厅获悉,屯昌县对瓜菜大棚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8月8日,共发出催交退回补贴款通知书20张,收回银行还款单19张,合计还款109.92万元。
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对全省2011-2013年度建设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瓜菜大棚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屯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6月26日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部署瓜菜设施大棚整改工作起,召开了6次专题会议,成立了农业设施大棚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据介绍,屯昌县具体做法是,对属于虚增面积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大棚业主,责令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退回被套取的补贴资金或按年度实施方案申请补建大棚。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补贴资金88万元,占应还款数的65%,完成补建未进行验收大棚面积35亩。
对属于重复补贴国家项目资金的大棚业主,责令在整改期限内退回多领取的补贴资金。截至目前,已全部追回补贴资金14.37万元,占应还款数的100%。
对以低档型大棚套取高档型大棚项目资金的大棚业主,责令在整改期限内如数退还多领取补贴资金或申请对大棚进行加固改造。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补贴资金7.55万元,收到加固改造申请书17份,占总数的90%以上。
对属于未经批准私自拆除的大棚业主,责令在整改期限内如数退还全部领取补贴资金或申请补建大棚。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补贴资金0.9万元。
对属于台风损毁的大棚,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将进行实地核实并形成鉴定报告存档备案,对属于台风损坏薄膜但钢架完好的大棚,责成大棚业主在整改期限内,做好维修和养护,确保大棚正常生产。对属于闲置或种植与瓜菜无关作物的大棚业主,责成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除草、备耕或种上瓜菜。
经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初步取得一定的成效。截至8月8日,共收回银行还款单19张,合计还款109.92万元。其中,虚增面积套取还款88万元,占应还款134.937万元的65.2%,重复面积套取还款14.37万元,占应还款14.37万元的100%,其他款项在追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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