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样好不好,钱是我捡到的我也不能亏呀,我拿出一半还给她,另一半就当给我的报酬好么?”摩的司机符某和民警讨价还价,不愿意将捡到的钱归还给失主。
这是在临高县调楼镇上发生的一幕。调楼边防派出所民警带着失主登门拜访捡到钱的摩的司机符某,符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归还,还一个劲地和民警插科打诨。
11日上午8时,一名贩卖猪肉的阿婆骑着三轮车从调楼镇菜市场收摊回家,途中将钱包遗落。10时发现钱包不见后立刻向调楼边防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用花布包裹的2900元现金丢失了。60多岁的阿婆急得满头大汗,说包裹里面的钱是自己一个月摆摊赚来为孙子上大学准备的学费。民警发动群众沿途寻找,从一个小孩口中得知钱包被摩的司机符某捡走,于是带着失主登门拜访。
“没有,我没有捡到钱。”第一次,符某矢口否认捡到钱。
“这个小孩说看我捡到了吗?我只捡到一个包裹皮而已,我把它丢在路边了。”第二次,民警带着见证人再次登门,符某还是不承认。
“你看看阿婆也不容易,你就当做善事把钱还给她,她等着给孙子交学费呢!”第三次,民警带着几名村委会干部一起给符某做工作,符某才愿意还钱,但提出要一半钱当报酬,让民警哭笑不得。最终,符某在众人的劝说下将钱如数归还给了失主。
“捡钱不还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不管多少,都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如果数额巨大,拒不返还,那就涉嫌非法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调楼边防派出所所长刘志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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