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明里顶着国家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的头衔,暗里收钱替被调查企业背书。被解聘后,还避重就轻表态:“只是为外企说了话。”这样的专家不管其学术水平多高,其行恶劣,其德可鄙。
昨天,张昕竹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事件爆出更多细节,张昕竹被曝受聘高通公司并收取高额报酬。相关部门则表示,“对张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于他为谁说了话。”同时有消息称,张昕竹收取的“报酬”高达600万。对此,张昕竹予以否认,高通公司称“没有回应”。
回应
解聘原因确实“事出高通”
“对张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于他为谁说了话,而是由于他利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组成员的身份从事了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无关的活动,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对此,针对张昕竹被解聘一事,有关部门如是回应北京青年报记者。
昨天一早,央视新闻爆出,张昕竹之所以被解聘,是因为其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调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额报酬,为其出具所谓的“未垄断”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工作组工作纪律。还有消息曝,张昕竹收取的“报酬”高达600万。
对此,昨天,有关部门相关人士回应北青报记者时明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规则》第三章工作纪律中第十三条规定的第三项明确指出:维护专家咨询组的声誉,不得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利益冲突的活动;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不得以专家咨询组成员身份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无关的活动。“对违反工作守则的专家咨询组成员,明确将予以通报批评、告诫乃至解聘,这点,张昕竹事先也是了解的。”上述人士强调。
追访
张昕竹否认 高通不回应
就媒体报道的“600万”好处费是否属实等问题,昨天下午,张昕竹予以否认,甚至在给媒体的短信回复中称“扯淡”;而高通(中国)公司高级公关经理齐飞也表示对此事的所有问题都不作回应。
齐飞说,高通公司也是当天看到媒体报道才知道此事,也接到不少记者电话,但目前对媒体和公众的统一回应就是“没有回应”,并且只能透露这些。
分析
高通调查案或将“收网”
知情人士昨天向北青报记者透露,张昕竹被解聘的消息在眼下释放,也表明高通案进入尾声,即将收网。
据上述人士介绍,一份名为《关于高通许可定价的经济学证据—全球经济学集团白皮书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高通案件提交的相关报告》的材料显示,其第二作者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证实,高通公司总裁第二次到发改委与反垄断局沟通时递交了该份报告。高通公司当日特意提醒发改委反垄断局,该份报告其中一名作者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专家张昕竹。
2013年12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该机构已正式对高通公司涉嫌垄断展开立案调查。随后高通负责人曾三次到中国就此事与发改委沟通。前述知情人士表示,高通希望通过这份以官方专家组成员名义背书的报告,证明中方调查机构自相矛盾。
上述人士表示,张昕竹作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成员,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三家反垄断执法部门的任何意见建议,都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而不需要通过被调查对象转递。高通公司本身拥有庞大的律师团队,其聘请张昕竹为其出具相关报告,主要是为了利用张昕竹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身份。文/本报记者刘慎良
财经观点
决不能让某些专家吃里爬外
有关部门近日回应,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额酬劳,为其出具所谓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工作纪律,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不再担任该咨询组成员。
明里顶着国家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的头衔,暗里收钱替被调查企业背书。被解聘后,还避重就轻表态:“只是为外企说了话。”这样的专家不管其学术水平多高,其行恶劣,其德可鄙。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跨国企业为了保住自己的垄断利益,面对监管部门的反垄断调查,会无所不用其极,使出各种手段:拖延时间阻碍执法、花钱运作相关“专家”支持、利用“排外”说法为自己叫屈,等等。在这样的背景下,受聘于政府部门的相关“专家”“为外企说了话”,违反纪律收取利益相关方酬劳,对此情景应查个水落石出,并公之于众。
反垄断法在我国实施时间并不长。在这一领域拥有专业知识的专家承担着向公众解疑释惑的职责,一些带有官方组织背景的专家是反垄断调查的重要参与者。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加强对专家的监督和管理,决不能让某些专家浑水摸鱼、吃里爬外,败坏法学的声誉。文/新华社
新闻背景
高通或遭70亿元罚单
2013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发起了反垄断调查,专利许可费过高是此次调查的重点项目之一。该案为我国通信行业反垄断第一案。8月初,国家发改委表示已确定了高通的垄断事实。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如果高通公司在国内涉嫌垄断的情况被调查认定,高通将面临最高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市场各方都在等待发改委最后的调查结果。
据了解,在WCDMA产品上,高通收取国内各终端厂商全部收入的5%的许可费,在LTE上则宣布收取4%的许可费率。这样的收费标准,在国内众多的手机和芯片企业看来,非常高,也非常不合理。今年2月份,国内40多家智能手机制造商、芯片企业等组成的“手机中国联盟”向发改委提交了高通涉嫌垄断的证据。
事实上,高通对三星、诺基亚等国外公司的许可费标准远远低于中国手机厂商,也构成歧视性许可。10余年来,高通专利许可模式与芯片销售模式在欧美韩日及印度等地备受质疑,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纠纷不断。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09年向高通开出约2.08亿美元罚单,因为高通使用条件折扣,将芯片与专利相捆绑,对仅购买高通技术但不购买高通芯片的厂商收取歧视性高许可费。文/本报记者刘慎良(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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