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李治平)12日,一名电焊切割操作工因涉嫌无证违规明火作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8月11日晚上20时30分,位于三亚市解放二路的海滨电影院拆迁工地发生火灾,经河西区消防大队调查发现,该起火灾系电焊切割工人唐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造成,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询问得知,电焊切割工人唐某未参加过任何相关的安全培训,未取得气割岗位资格证书,在操作时,在没有任何消防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违章动用明火,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规使用明火,稍有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三亚消防部门提醒作业人员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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