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笔者在台江县施洞镇平兆村采访时,该村主任姜根本告诉笔者:为了让清水江河鱼可持续生长,守住清水江的生态底线,该村通过村民大会修改了《村规民约》,对于在禁渔河段电鱼、网鱼和毒鱼的行为者,将处罚四个“120”。
何为四个“120”?即:120斤肉,120斤酒,120斤米和120元钱。处罚得来的四个“120”,将用来请全村村民吃“和谐饭”。
此外,为了使村规民约真正发挥作用,该村还成立了以寨老为中心的“调解团”,并通过村民集体大会任命了“青年团”。如果谁违反了村规民约,首先由“调解团”出面调解,先礼后兵,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则由“青年团”出面,“青年团”由村规民约赋予一定的执法权。
“本村村民违规的话还将从重处罚,因为他们是规定的制定者,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姜根本说,本村村民违反村规民约将直接重罚10000元。
因此,四个“120”执行以来,在该村清水江河段,电鱼、网鱼、毒鱼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行为几近绝迹,清水江河鱼得到有续生长。一到周末,从凯里、镇远、剑河等附近县市专程赶来垂钓的钓友络绎不绝,有时候,钓位甚至出现一位难求的情况。
村支书张志辉告诉笔者,村“两委”已经看出了商机,已经在着手修建钓台、农家乐等基础设施,为钓鱼爱好者提供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该村的集体经济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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