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15日刊载的《反腐风暴永远在路上》一文提到,在全党反腐捷报频传的时刻,竟然有人会认为“反腐应该适可而止”。笔者觉得,这种观点体现了一种不利于反腐的心态。当前,少数党员干部中不利于反腐的心态还有一些,各级领导应该予以高度警惕。
中央对反腐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那就是不论职务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受到相应的惩处。可是,有的领导在处理一些“四风”方面的案件时,总是表现出“大题小做”的心态。譬如,官员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宴请等方面的问题,在过去确实不算啥大不了的事,但在中央持续反“四风”的当下,如果还有官员敢顶风违纪,就是大问题,就应该受到迅速的严惩。若是对这种行为的处理还停留在通报批评这种不痛不痒的程度,就不可能有效遏制这股歪风。
贪官落马后,有的人不是积极地吸取他人的惨痛教训,不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再受到侵害而欢呼,而是要么津津乐道地传递贪官跟情妇用微博调情的段子,要么绘声绘色地讲述贪官如何包装自己的故事,要么添枝加叶地谈论贪官肆无忌惮的往事,意在讽刺贪官的跋扈。其实,官员滑向贪官的泥潭,有着非常复杂的因素,其他官员应该认真查找其腐化堕落的根源,努力做到吃贪官一堑,长自己一智。有的人发牢骚说,他们单位的某某官是大家公认的贪官,为什么至今还在领导岗位上发号施令呢?这可能是事实,但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要想让贪官认罪伏法,就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要核实查清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就要有一定的时间做保证,尤其是那些涉案人数多、作案时间长、案犯职务高、反侦察意识强的案件,查处起来就更加费时费力。因此,希望查处贪官速战速决,实际上是一种急于求成的心态,倘若用这种心态查办案件,就会适得其反,若是用这种心态评价反腐,显然有失理性。
贪官东窗事发,导火索往往不尽相同。有的人虽然自觉总结贪官的教训,却不是吸取其成为贪官的教训,而是反思其如何暴露的教训。这种心态十分有害。须知,中央早已定下了持之以恒地打“老虎”灭“苍蝇”的决心,谁若敢伸手,就有被捉的一天。因此,奉劝这些官员与其处心积虑反侦查,不如赶紧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值得强调的是,清除这些不良心态,最有效的办法是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系列指示精神。只要不断取得反腐成果,有这些不良心态的党员干部就会逐步消除错误认识,逐渐增强反腐决心,最终会自告奋勇地以实际行动支持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