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1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李坤东)因私自收取好处费130元,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港口分局南港征稽站一名工作人员丢了饭碗。8月20日,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收好处费的南港征稽站工作人员李海川开除处理、站长和随班副站长行政撤职。
据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调查组查实,8月16日21:42左右,一辆“车载车”(即一部车装载另一部车),到南港征稽站交费,当班工作人员李海川未按两部车的标准收费,只收取了一部车的通行费,而载运之车没有全额征费。为此,李海川收取好处费130元。调查组认为,李海川身为港口分局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车主钱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南港征稽站站长刘跃平、随班副站长林书兴、班长韦吉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为严肃党纪政纪,8月20日下午,经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海川开除处理;决定给予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港口分局南港征稽站站长刘跃平、副站长林书兴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岗位;决定给予南港征稽站当班的四班班长韦吉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岗位。同时,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追究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港口分局领导责任。
为了有效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将进一步加强港口征费队伍的素质教育,实行轮岗制度,对长期处在敏感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轮岗;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建立风险监督防控体系和惩罚机制,通过抽查、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强各项业务的规范性操作监督,减少乃至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对违规现象“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于涉及权钱交易、收取小费行为予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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