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早上,中国之声报道了《北大博士毕业生论文抄袭被曝光》一事,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北大历史系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核查,如确认抄袭,将根据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截至目前,涉嫌论文抄袭的于艳茹所在的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及其本人都没有做出公开回应。然而,在追问进展之余,我们似乎应该关注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先从《国际新闻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昨晚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的一句话说起:
陈力丹:没有被揭发可能比揭发的还有被揭发的更多,未来的难题。
“还有更多的没有被揭发”,这句话,说明“论文抄袭”在我国并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问题,而是较为普遍的现象。那么一篇“除了摘要和结语,几乎全文照抄国外论文、多个段落一字未改”的论文,为什么对登上学术期刊呢?我国对于论文抄袭是否设有“防线”?这道“防线”又为何失灵了呢?
一位和于艳茹同样毕业于北大历史学系的博士生告诉我们,“大约从2012年起,博士研究生的毕业条件取消了在历史学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的硬性规定,改为:只要发表在公开出版物上即可”。相对而言,于艳茹论文涉及的世界史中,引用外文更多些”。南开大学传播学系副教授陈鹏表示,目前我国期刊查验是否抄袭的“查重”软件,识别度有限:
陈鹏:现在基本上我国的主流的核心期刊权威期刊都是配备了这样的查重系统的,他们都有自己查重的数据库,问题是如果查那些原文抄袭的比较容易,如果查异意改动的就存在困难了。翻译过来的文章现在查重仍然是有很大的门槛,观点一致表述方式不一致的就很难查出来。
使用不同的系统、只对比文字而非观点、中外语言表达差异,这些使得不少涉及抄袭的论文可以“钻空子”。也因此像《国际新闻界》这样的核心期刊并不使用“查重软件”,而是靠“专家的经验”来查。
人大新闻学院副教授刘海龙:我们没有专门的用那个查重的软件,主要还是靠审稿人的各个领域的学者,依他个人的经验。查重说实话在国际上也没有哪个期刊这样来做,都是那个叫做Peer Review同行评鉴,这个是国际期刊大家的通用做法,因为你在杂志上一旦发表出来,其实不光是这个领域内,所有人都能看到,一般我们会认为,你应该要珍惜自己的这个能力。
由“人”来查,似乎比由“软件”来查要灵活很多。用陈力丹教授的话说“你要是抄了中文的,我们可以用软件查对,但你要是抄了外文的,我们没法查”。于是,便有了这次“于艳茹抄袭国外文献”属于“偶然被发现”的事实。
论文抄袭,属于个人的主观行为,一经查实,个人将受到处罚。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但是,如果这已经是学术界的一个较普遍现象,那么通过如何防范和杜绝这种现象,则是需要“机制”才能解决的。究竟该建立一道什么样的“防线”呢?南开大学传播学系副教授陈鹏建议,参考国外,建立“导师终身负责制”:
陈鹏:在国外我,如果是他的导师,我要负责连带责任,终身要负责。比如,我认可的,我推荐了我要终身负责。目前现象是导师对这个博士生的博士学位论文比较负责任的,但是对他中间发的各种学术的小论文,他不一定要负责任的,还是应该有这样一套的机制,来保证导师对于这个学生的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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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调查“博士生论文抄袭”事件:查实撤其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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