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纪委日前下发《关于坚决整治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严明纪律,廉洁过节,坚决防止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
《通知》明确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升学宴”、“谢师宴”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明确指出,“双节”期间,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联合市税务部门,对全市各单位在超市、百货商场等开具的疑似公款消费、公款购买购物卡(券)发票信息及在酒店、大排档、旅行社等开具的疑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考察旅游、培训等发票信息进行核实;联合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各单位节假日期间的公款开支情况实行监控和筛选,对存有观望、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无视纪律规定、公然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并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
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明确,今后将联合税务、审计、会计审核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每月随机抽查3-5个市直单位或1-2个镇,对其一定时间段内的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涉嫌违规公款消费的行为及时组织核查,一经查实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为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万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布投诉举报来信地址和举报电话。举报来信地址:万宁市红专中路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七楼719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0898622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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