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一位来自湖南的游客在海口西海岸某餐厅饭饱埋单之后和朋友来到餐厅附近的海里游泳,十多分钟后这位游客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认为餐厅“没有尽到劝阻或告示的义务,所以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对此,律师认为,餐厅与事故是否有责任,关键要看“餐厅对发生事故的海域是否有管理权”。
死者家属:餐厅应负有一定责任
8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西海岸的海珊瑚主题餐厅。因为“有人做法事”,所以整个餐厅显得很冷寂。而在事故发生几米之距,就有一张“禁止游泳”的告示牌。
据死者的妻子谢女士介绍,她的丈夫来自湖南,今年39岁,8月23日中午12点多和朋友来到这家餐厅就餐。
谢女士介绍,当天下午3点40分左右,吃完饭的丈夫来到餐厅后,脱衣解带跳到海里游泳。然而十多分钟后,随后一起游泳的朋友发现其已经溺水。虽然众人合力把其抢救上岸,海口市急救中心的救护人员接报后也立即赶赴现场,但“已无力回天”。
记者从据辖区派出所获得证实,该游客“属于溺水身亡”。
谢女士说,丈夫“身体很好,会游泳”,但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了”?如今悲痛的谢女士认为,“餐厅没有尽到劝阻或告示的义务,告示牌是事故之后才出现的”,因此对其丈夫的死亡“要负有一定的责任”。
而当时跟死者一起就餐的刘先生认为,不仅如此,“事发后餐厅也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事发两天了,也没人出面解决问题”。
对于当天发生的事情,刘先生称死者和“另外一位朋友一前一后下的海”;问及吃饭时死者是否喝酒的问题时,刘先生含糊其辞。
餐厅: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协助急救
据了解,事发至今已经两天时间,死者的家属也多次要求餐厅“解决”,但是问题一直得不到“答复”。8月2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珊瑚主题餐厅副总经理叶先生。
叶先生介绍,对于客人出现这样的事故,“心里也十分难受”。不过,叶先生认为,“事情和家属所说的有出入”。
他说,23日中午大概11点半左右,死者和朋友共18人(其中大概有5名小孩和4名女士)来到该餐厅就餐,在吃饭的过程中死者和朋友喝了好多酒,“8个男的喝了6、7瓶白酒,1瓶红酒,都是自带来的。后面还拿了9瓶啤酒”。叶先生介绍,这些客人是当天下午14点47分买的单。
因此,叶先生说,事故是客人就餐买单完毕后一个多小时才发生的,“这样的情况餐厅对此很无奈”。他认为,死者家属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就餐厅边的下海处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当时确实有人问有没游泳圈之类,我们答没有;但那是公共海域,他们又是成年人,他们私自下海,我们也很无奈;附近有警示牌警示,下面水深情况不明,告知非泳场不得游泳,游泳只能到正规的泳场游”。
叶先生说,事发以后,餐厅也立即组织人员辅助抢救等。因此,叶先生认为:“餐厅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协助急救,尽到了该尽的义务。”叶先生还表示,“如果死者家属故意扰乱餐厅生意导致经营损失,将用法律来维权。”
律师:餐厅是否负责任与事故海域管理权有关
就此事,记者也采访了海南盈帆律师事务所的李君律师。
李君认为,该餐厅对此事是否负有责任,跟事故海域海滩的管理权有很大的关系,“该餐厅对此海域是否具有管理权,如果之间存在利益或管理关系,那么就应该负有责任;如果是公共海域开放的海滩,那餐厅就无法对此进行管理,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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