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7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云川 实习生林芳羽 摄影报道)霍先生将小车停放在玉沙路城中城小区C座楼下,从18楼与19楼处脱落的外墙砖体将小车砸损后,又从车体反弹砸伤74岁老太太王某腰部。事发后霍先生找物业、业主和保险公司索赔,均遭到推诿。8月26日,霍先生为索赔找不到主而烦恼。
高楼墙体脱掉砸车伤人
事发现场,一辆蓝色的大众轿车后车窗玻璃破碎,后备箱车体出现凹痕,车体旁边摆放着几块墙体砖块。霍先生指着受损的小车说,他们公司在城中城小区办公,8月25日上午上班时,他将小车停放在小区C座楼下,下午2时许,小区C座18层阳台上方的外墙突然脱落,砸中他小车后窗玻璃,脱落的墙体后经反弹滚下地下室,又砸中正坐在下边休息的74岁王老太腰部。
车主索赔遭多方推诿
霍先生说,事发后他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理赔员到场查看后,称需请示领导,然后让他找物业公司索赔。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则认为,应由墙体脱落处房屋业主赔偿他的损失,18楼房屋业主认为脱掉处为其楼顶、19楼阳台的外墙,应由19楼业主负责,19楼房屋业主则表示外墙脱落应由物业公司赔偿。
负责城中城小区物业管理的海南中诚物业有限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刘先生表示,此事应由业主承担责任,或者先找保险公司索赔,不能由物业全权负责,因该小区没有交纳维修基金,业委会也已过期,目前他们只能加强巡查,但整个小区楼层较高很难发现墙体脱落等隐患。
承担赔偿责任因情而异
针对此事,海口12348值班律师沈先生认为,外墙属于整栋楼的公共部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而记者从网上查询到北京、广东、安徽等省市律师对此类外墙脱落砸车伤人的事情,多认为应找物业索赔。其中新疆律师方冠杰表示,此事属于特殊侵权,应当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建筑物的建造者承担责任,具体要进行调查,看看楼房墙体是否在质保期内,在质保期,由开发商或者施工方,承担建筑质量侵权责任,超过质保期,就由楼房所有人承担责任,当然楼房所有人交了维修基金,也可以由负有法定维修义务的一方承担,如果物业公司收取了维修基金,负有维修义务,就有责任承担,否则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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