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副市长薄连根涉嫌玩忽职守和受贿罪一案,29日上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薄连根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薄连根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请托人款物,合计人民币3897.4031万元人民币(其中受贿价值人民币9.1954万元的房屋系犯罪未遂)、美元9万元、欧元0.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同时薄连根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期间,违反规定审批事项,给国家造成8417.1383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数罪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薄连根当庭表示上诉。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