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1时许,晋安区鼓山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她在福新东路附近一小区内遭到一名男子强奸。
当鼓山所民警来到小区内,发现保安亭旁边站着一男一女。经询问,民警得知女子就是报警人,姓林,24岁,四川人。而男子姓王,湖南人。王某是小林男友,因琐事两人发生争吵,并非小林所说的遭到强奸。
原来,王某凌晨时分要与朋友去吃宵夜。由于觉得到ATM机上取钱麻烦,在没有告知小林的情况下,拿了小林500元准备出门。小林得知后,询问王某为何没告知此事。王某说和几名男子去喝酒,女友跟着去不方便。
无论王某怎么解释,小林始终不相信,一直怀疑他是出去鬼混,随后便发生争吵,一直吵到小区保安亭旁。
见小林喋喋不休,王某无意间凶了一下,小林感觉自己受到委屈,便拿起手机报警谎称遭到强奸。
最后,民警对小林慌报假警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为了化解误会,王某只好带着小林一同出去与朋友吃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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