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是为逃避法律责任
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李军立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资咨询公司没有放贷的资质,如果放贷就属违法。“现在一些公司打着投资咨询的名义,实际上是不合法的‘地下钱庄’。”
李军立解释,投资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投资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其营业执照上还特别标注投资咨询公司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股权投资咨询。因此,这类投资咨询公司根本无权放贷。
李军立表示,这类投资咨询公司的成立几乎没有门槛,一些不法分子见有利可图,租间办公室就能开设。他们找来资金,甚至吸取公众存款,达到一定数额后也有可能卷款潜逃。同时,他们多采取暴力讨债手段,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而这些地下钱庄不签合同只写借条,是将公司的非法借贷行为伪装成私人借贷行为,为的是躲避有关部门的监管、逃避法律责任。楚天都市报 记者姬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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