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湘竹 通讯员王莉 赵雅婧)按照中央、省委和海口市委关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决策部署,海口纪检监察机关将联合市委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邮政局等部门,持续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重点核查中央、省委和市委明令禁止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要节点容易发生的问题、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顶风违纪问题:
(一)用公款大吃大喝、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联谊活动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二)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包括电子礼品卡、电子购物券等)、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四)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月饼、花卉、食品等节礼;
(五)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六)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七)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接待费用;
(八)向下属单位摊派、转嫁接待费用;
(九)借会议、培训、招商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
(十)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开支接待费用;
(十一)用虚假发票等违规方式报销接待费用;
(十二)违规购买、配备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十三)举债建豪楼造地标、将楼堂馆所变身“创业大厦”、“研发中心”、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其他办公设备、新成立机构及各类临时性机构租用宾馆、酒店、招待所等经营性场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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