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子郭宏侠发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近日,郭宏侠通过微博上传自己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后,引发关注。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女子因微博举报市领导 被以乱公共秩序为名拘捕(图)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9-04 09:32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传唤证

解除拘留证明书

  沈阳女子郭宏侠发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近日,郭宏侠通过微博上传自己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后,引发关注。

  35岁的郭宏侠系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乡铁营子村人。9月3日下午4点7分,郭宏侠在新浪微博“@郭宏侠”上传3份法律文书。

  郭宏侠上传的3份法律文书,分别是一份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沈公(沈北)行罚决字【2014】第175号),一份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传唤证,以及一份沈阳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证明书。

  新京报记者看到,上述三份文书均盖有沈阳当地警方红色公章。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沈阳市沈北新区警方查明,2014年7月30日18时57分,郭宏侠在沈阳市沈北新区马刚乡铁营子村自家中,利用自家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陆用户名为郭宏侠的个人新浪微博虚构事实,发布“陈海波、曾维、许文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功绩、设置沈阳市人民政府驻京办维稳工作组这个非法单位,不惜用流氓手段绑架百姓,滥用职权指派公安警力截访,出具虚假情况说明强行拘留,伪造拘留证”等信息,已被转发4次,评论3条。

  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及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郭宏侠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传唤证和解除拘留证明书则显示,郭宏侠被行政拘留的原因,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拘留期限从2014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9月3日晚上,郭宏侠在电话里告诉新京报记者,她是7月30日晚上10点多在家里被警方传讯,在沈阳市拘留所拘留10天,8月10日上午9点获释。

  郭宏侠说,2009年9月她的父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进入司法程序后出现矛盾引起进京上访,近年她和家人反映问题过程中,有多次被拘经历。

  郭宏侠说,7月30日发微博,是因“问题至今未解决”,长微博中被点名的陈海波、曾维、许文有等人,分别是沈阳市政府市长、沈阳市委书记、沈阳市公安局长。

  郭宏侠说,之所上传这些法律文书,是“因为发微博被拘十天,需要法律支持帮助”。

  9月3日下午至晚间,新京报记者先后反复致电沈阳市公安局以及沈北新区分局,多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均以“不能核实记者身份”、“不能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对此事作出回应。

 

 

相关链接

郑州小三当众被扒衣后续:小三发微博澄清
广州市质监局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全国"质量月"宣传
国家地震台网微博调侃官员“车震”:没记录到

 

相关链接:
国家地震台网微博调侃官员“车震”:没记录到
广州市质监局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全国"质量月"宣传
郑州小三当众被扒衣后续:小三发微博澄清
[来源:新京报 ] [作者:伍勤 实习生 赵吉翔] [编辑:覃业伟 黄梦思 实习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