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不少高校学费的一片“涨”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也随之调高。据了解,今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寒门学子完成学业的重要支持,十多年来已帮助众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了燃眉之急,圆了大学梦。然而,随着还贷高峰期的到来,大学毕业生拖欠助学贷款、迟迟不还的情况也频频曝光,部分地区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
在许多人眼中,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是高素质人才。为什么一些地区大学生还款率偏低?是什么原因导致部分大学生“违约”?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透露,国家助学贷款在管理上的最大难题就是学生毕业后的还款问题。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的是财政贴息办法,即学生在校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1至2年内,学生自行决定是否还款,并支付利息。2004年,教育部延长还款时限,规定6年内还清。目前,助学贷款已逐渐进入还款高峰期。但记者调查了解到,还款情况不容乐观。
截至今年3月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逾期本息达1.6亿元。全国各地的还款情况参差不齐,有的地区还款情况较好,如安徽省近两年来无一例恶意拖欠还款个例。近6年来,国开行在安徽发放的助学贷款本息回收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而西南某省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2月底,这个省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自付本息到期4359万元,实际回收3291万元,未按时归还金额1068万元,违约率达24%。其中,高校助学贷款当期本息未按时归还、违约率在40%以上的高校有24所,7所高校的违约率超过8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率超过15%的县有18个。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委托资产处置中心黄锐彬表示,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看,相较于其他贷款品种,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率是最高的,2013年违约率约为8%,而2007年最高,曾达20%左右。
农行上海五角场支行是对口杨浦区12所高校的助学贷款办理点之一,10多年来发放助学贷款7.7万笔,总额近4亿元。但在该行所有个人贷款业务中,助学贷款的不良率始终“稳居第一”。2008年,该行助学贷款的不良率曾一度达到15%,采取干预措施后,这一数字才逐年回落,今年7月到达3.5%的历史最低水平,但相比个贷不良率0.6%的平均水平,这一数字还是偏高。
天津市南开区的辖区内有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两所著名高校。某大型国有银行南开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7月底,该支行的零售贷款不良率为0.74%,相比之下,其教育助学贷款不良率为4.01%,高出整体零售贷款不良率4倍多。
欠贷不还的案例屡见不鲜。以高校云集的上海市杨浦区为例,记者从杨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个人助学贷款纠纷案呈上升趋势,仅今年1到7月该院就受理了助学贷款纠纷案件770起。据悉,杨浦区内有复旦、同济、财大等多所名校,不归还助学贷款的人中有不少都曾是名校“学霸”。
就业难、工资低 多重原因致拖欠凸显“诚信”缺失助学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原因首先有“三难”:学生毕业后“联系难”、不良贷款诉讼法律文书司法“送达难”以及诉讼判决后“执行难”。
根据助学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还款期限是在毕业以后,此时借款人流动性大、信息变更普遍,及时掌握最新联系方式难度大。张光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还款的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失去了联系。而据统计显示,国家助学贷款诉讼案件中,大约60%无法按照原合同反映的联系地址一次性有效送达。而即使找到当事人,执行判决结果的难度也很大。
记者调查发现,就业难、工资低等多重原因导致一些毕业生无力还款,但同时也存在恶意欠款现象,凸显了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困境。
国开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毕业生拖欠还款主要还有三个原因:无力还款、对贷款政策不了解和恶意欠款。其中,无力还款主要是因为就业问题,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有的一时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有的工资不高,或收入不稳定。
“以4年贷两万元为例,年利率按7%计算,利息一年要还1400元。钱看似不多,但对贫困家庭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刚毕业的学生如果没找到工作,是难以承受的。而且这还不包括还本金。”贵州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周忆说。
小朱毕业于安庆师范大学,目前在安徽省一所中学任教。“我现在每月收入2500元左右,扣除每月500元房租,600元左右的生活费,以及路费、手机费等日常开销,基本没有多余的钱。”小朱说,他知道拖欠还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只要工资有结余,就会第一时间还款。
也有部分学生是因为对贷款政策不了解而导致糊涂忘还。薛刚(化名)在读大学时向银行借了助学贷款,毕业后仅归还了部分借款。之后,他因工作繁忙从未与银行联系,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和联系地址,导致银行无法联系上他。后银行将薛刚告上法院,法院受理后通过《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送达,并依法缺席审判。在执行中,法院将薛刚的存款账户予以冻结。薛刚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于是赶到开户银行,通过银行了解到诉讼情况。他这才想起助学贷款的事情。在给法院执行庭法官打去电话后,薛刚表示愿意将欠款及利息还清,并且根据法院的要求第二天即去了借款银行,主动向银行承认了错误,当场将全部欠款一并结清,但薛刚征信记录上的“污点”已无法彻底消除。
一些学生的还贷意识不强,认为晚几天还也不要紧,逾期归还顶多就交点滞纳金,记者采访中遇到的小张就是这样想的。2003年,他在大学里申请得到某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刚毕业时,只能满足温饱的他每半年偿还助学贷款利息(按照规定应按月还利息),后来虽然经济情况好转,但他还是在合同期限后晚了一段时间才办了结清手续。由于办理信用卡时总是综合评分不合格,不久前,他去调取了一份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看到密密麻麻的不良信用记录数据时,顿时傻眼了。
记者采访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属于恶意拖欠。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罗某,读研期间申请了7600多元高校助学贷款。毕业后,学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多次提醒他按时还款,但他一直找理由推脱不还,后来干脆直接说“就不还”。但据其同学提供的情况,罗某已在深圳工作,并已购房。
黄锐彬说,上海某大学一名法律专业的毕业生,现已是外省政法系统的一名处级干部,有三笔助学贷款未归还。银行多次劝说无果,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的执行通知发过去后仍没有回音。最后,法官只能将法院公函直接发给他的单位领导,在领导督促下,他才把第一笔贷款连本带息约9000元还清。剩下两笔贷款,情况照旧,银行只能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诉讼。
“银行常常会碰到这样的‘钉子户’,只能慢慢和他们耗,多数人眼中总体素质较高的大学毕业生群体,诚信状况堪忧。”黄锐彬说。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邹年娟告诉记者,学生欠款率较高,学校压力也很大。“但遇到恶意欠款的学生,学校真的‘束手无策’。”邹年娟说,“有的学生直接表示:‘我这辈子不贷款买房、买车,不和银行打交道,不怕进金融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建立失信惩罚机制 让违约代价“看得见”面对人生的第一笔贷款,大多数毕业生是不愿留下诚信“污点”的。为降低违约率,各地教育部门、高校、银行等联手,加大征信知识宣传,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学生诚信意识。
据西南科技大学负责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彭老师介绍,近几年来,学校每年都会和银行合作开展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大会,让可能更多的学生对个人信用有更深的认识,有更强的还贷意识。
据了解,安徽省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局一起,每年年初对进入还款期的学生通过短信提醒,对联系不上的学生就由其家庭所在地政府帮助提醒。
提高大学毕业生的诚信意识,不仅需要加强诚信教育,还需完善相关诚信制度建设。
“诚信只是道德层面的范畴,而信用是法律层面的概念,光提倡诚信还不够,必须让年轻学子们意识到信用受损的危害性。”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洪玫认为,信用教育的缺失是“学霸”变“老赖”的重要原因。洪玫指出,诚信上失分最多也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信用一旦受损,就必须面对法律的惩治,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一个人是否坚守诚信取决于守信成本与不守信成本的比较。如果维护个人信用的成本高,诚信的动机会降低;反之,如果不诚信要付出较高的成本,诚信的动机就会加强。从法律的高度建立失信惩罚机制,让违约学生为失信受到严厉的惩罚,加大其失信的成本,使当事人履行契约比不履行契约更有利可图,使借贷学生明智地为了长远利益而抵挡短期机会主义行为的诱惑,就可以迫使其行为趋向诚信。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降低助学贷款不良率,提高还款率,需要高校担负起责任来。学校应当做好档案记录以及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换工作,在第一时间将借款学生学籍变动信息告知银行,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作为银行,要加强贷后监管工作。贷款银行要加强对放贷后资金流向和用途的监管,对贷款学生的学籍情况,要及时跟踪,尤其是对临近毕业的贷款学生,要主动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掌握其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及时督促贷款学生尽快办理归还贷款的确认手续,必要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确保金融债权的实现。
黄锐彬说,目前金融机构的约束机制较多,如不良诚信记录,在办理信用卡和贷款时都会被限制。但在社会其他领域,诚信机制的建设还相对较弱,如在招录公务员时就没有对诚信进行审查。
目前,广东、甘肃、贵州等省份已进行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任职记录、助学贷款记录以及奖惩情况等信息都将记录在档,毕业后档案锁定,随个人就业流转到用人单位。若发生论文抄袭、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等失信行为,将影响其求职、信贷、保险等。
记者致电央行征信中心,客服人员介绍说,如果助学贷款逾期没有还款,会被计入个人信用报告,包括金额和逾期时间等,并且会被长期保留,如果当事人此后申请信用卡或办理贷款业务,相关银行也可以查询到这些征信记录。
张光明表示,我国的信用体系也在逐步建设中,未来会为助学贷款的发展创建比较好的社会环境,现在就有毕业生因为没有还款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进而使得贷款买房、买车等受到了限制,已经有毕业生主动找到银行要求还款以消除不良记录。
另外,由于很多大学生并不是恶意欠款,而是没有能力来偿还贷款,杨浦法院的法官建议,考虑到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尚不够理想,刚工作时收入不高,各项消费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安白认为,还应完善支持大学生毕业后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让毕业生逐渐具备偿还能力。(综合新华网天津日报 新民晚报 四川在线 经济日报 中国社会科学报等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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