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海县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案件,潘某等11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今年2月至7月短短5个月内,潘某等11人非法生产有毒空心胶囊约9000万粒。这些胶囊中重金属铬均超标,最高的超过正常标准的65倍。
56岁的潘某是绍兴新昌县儒岙镇人,他曾经在临海一家药业公司上班,从事胶囊生产工作。之后,公司因为经营不善面临倒闭,老板无力支付潘某1万多元的工资。于是,他提出用厂里的设备来抵债,老板答应了,给了他一整套生产空心胶囊的设备作为补偿。
2014年2月,潘某在宁海县深甽镇租下四间厂房,雇用了章某等10名老乡开始投产。
他们使用工业明胶来生产空心胶囊,这在药用胶囊的生产中是被严格禁止的。经过“打胶”、“排胶”、“切胶”、“次品挑拣、成品包装”四道程序,潘某将生产出来的空心胶囊卖给了王某甲(刑拘在逃)、官某(刑拘在逃)、章某(刑拘在逃)、王某乙(刑拘在逃)。
今年7月22日,宁海县公安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联合执法,查处了该窝点,并扣押空心胶囊成品6箱(约44.2万粒)、空心胶囊半成品102.9KG、空心胶囊边角料724KG、空心胶囊回料13袋、明胶50袋、食品添加剂着色剂1箱、制胶囊设备等。
潘某和现场作业的工人当天在执法现场被抓获。次日,负责运输“工业明胶”和“空心胶囊”的朱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查这批“毒胶囊”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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