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截止8月31日,一共有314个小区提交“威马逊”风灾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该局已正式受理了246家,已经拨付近100个小区,总拨付金额1710万。
海口市住建局资金管理处符处长介绍,“威马逊”台风后,海口市住房建设局紧急出台了《海口市抢修“威马逊”台风损坏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程序》,截止到8月31号,已受理314个小区提交的申请(其中有68家需要补充材料)。
“鉴于一些小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在8月31日截止申请日前,我处另外还开通了暂受理窗口。”符处长说,只要小区提供使用申请和相关鉴定部门的受理单,就先做一个暂受理,这样能保证在8月31号之前相关的申请单位、物业企业能够及时的得到受理,需要补充的材料完整以后再转做正式受理,进入正式审核通道。
申请“绿色通道”步骤
符处长介绍,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绿色通道步骤,第一要小区填写申请报告书(基本情况、需要紧急维修部位、紧急程度),第二要相关部门或专家组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或意见书(物业协会提供的专家组,或质监局等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或街道办、区住保中心等有关部门三种途径),第三要提供有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共136家机构任选),第四物业在小区内进行公示(鉴定意见书和工程预算书)并拍照存档。然后即可向资金处提交申请。
符处长介绍,申请递交到资金处后,首先是受理环节,如果资料齐备就作为正式受理,如果暂缺部分资料的,就作为暂受理,会开出一个暂受理单,上面列明要求补充的资料。
审核及拨付步骤
符处长介绍说,受理之后就转入后台审核阶段,该阶段任务非常艰巨。需要把申请小区所有业主维修资金的缴存情况罗列核对出来,然后进行统计相关业主的缴存情况,以及根据申请单位需要维修的部位,做成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表与相关业主的分摊情况,把整个小区的缴存情况、分摊情况这两类情况做出后,审核人员再根据小区的缴存情况做出初审意见,资金处负责人作复核意见,局领导进行审批,然后转入国库支付局,进行资金拨付。国库支付局开出支付令之后,再拿到专户银行进行最后的资金拨付。
记者在住建局资金处看到,尽管受理期限已过,最忙的时间已经过去,但这里仍然是非常繁忙,工作人员在满负荷工作。“这次是紧急使用,工作量已经远远超出了日常的受理量。”符处长介绍,整个物业处4个工作人员在20多个工作日加班加点,上班时间咨询受理,下班后进行后期资料审核,工作强度很大,“工作当中如有不完善的地方,也请业主理解,我们本着对业主高度负责的精神,也会加快维修资金的拨付,支持海口各个小区的灾后重建工作。”
符处长介绍,维修资金使用是由相关业主表决和相关业主列支,需有两次公示,一次是在维修之前,物业公司需要告知业主是根据程序申请维修资金,需要维修部位,预算金额。维修完毕后,根据住建局拨付的维修资金,相关业主要做出分摊的,物业公司要在小区做出二次公示,主要内容为本次维修相关业主的分摊情况。业主想要查询维修资金的缴存情况和分摊情况,都可以电话咨询68724549,也可以在专户银行(光大银行)任何一个网点进行查询。
符处长介绍,住建部门在审核过程中会根据小区缴存情况,确定维修资金的首批拨付比例,“如一个小区的维修资金业主缴存比例为80%的,拨付就不能超过这个比例。维修资金不是统筹的,只有相关业主缴了维修资金才能申请使用。”
她说,小区维修完毕后,物业要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和相关票据,并进行相关公示后,住建部门会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最后尾款拨付。
建议业主积极督促透明使用
符处长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住建部门代管,本质上属于业主,涉及到小区维修事项,物业公司要尽快组织维修施工,告知业主并充分与业主沟通;作为业主本身,对小区的维修事项,也要积极参与监督,督促小区的物业公司尽快组织维修。“业主如发现物业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和不合理事项,可以向住建局物业处进行投诉。”
此外她建议,在维修过程中,建议业主应经常去现场查看,有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履行职责,代业主积极参与灾后维修工作,“需要招投标,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招投标,金额比较大的,建议选聘专业监理公司对维修全过程进行监督。”
符处长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在海口市维修资金建立之前的小区,如果没有缴存的,建议补交资金,“应由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表决进行决定,就补交方式和期限进行表决,具体方案由业主大会或有关决定。”她建议没有建立维修资金的小区,业主从维护自身权益和小区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安全角度出发,应积极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以尽快补交维修资金。(完)
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过程:
一、小区填写申请报告书(基本情况、需要紧急维修部位、紧急程度)。
二、相关部门或专家组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或意见书(物业协会提供的专家组,或质监局等具有专业资质的部门,或街道办、区住保中心等有关部门三种途径)。
三、提供有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共136家机构任选)。
四、物业在小区内进行公示(鉴定意见书和工程预算书)并拍照存档。
五、向海口市住建局资金处提交申请材料(公示不全面不影响提交申请,可补交)。
六、住建局核对小区所有业主维修资金缴存情况
七、住建局统计相关业主缴存情况,并根据申请单位需要维修部位,做出维修资金使用分摊表与相关业主的分摊情况
八、根据小区缴存情况进行初审、复核、最终审批
九、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和专户管理银行拨款。
十、物业公司公示:根据程序申请维修资金,需要维修部位和预算金额。(相关业主需分摊的,要做二次公示)。
十一、物业公司尽快组织维修施工,业主积极监督。
十二、小区维修完毕,物业提供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和相关票据,进行相关公示
十三、住建部门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最后尾款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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