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15时许,兰州体育馆电子屏突然播放了数秒不雅内容,造成了不良影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体育馆电子屏是由兰州天麒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租赁兰州体育馆门头,自行投资、自行管理、自行经营,于今年4月份正式启用,主要用于公益广告和部分商业品牌宣传。本次事件发生时,电子屏操作人员在点击QQ界面后弹出了不雅画面,时间大约为15秒。事件发生后,体育馆保卫人员在第一时间控制操作室及操作员王某,并切断电源,同时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现场取证后将操作员王某依法传讯,目前已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同时鉴于该操作员王某无主观恶意,依法从轻处罚:拘留15日,罚款3000元。
兰州体育馆在事情发生后,立即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深刻剖析事情发生的原因,提高思想认识。虽然该电子屏的管理及使用不是体育馆,但监管的责任并未完全尽到,主观上对电子屏幕的社会作用有所忽视,思想麻痹、重视不够。在此,兰州体育馆向兰州市民深表歉意,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同时,对兰州天麒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严正警告,无限期停播整顿,直至市民满意为止。
现场回放:屏幕上突然弹出不雅画面 内容粗俗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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