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禧 资料图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崇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贿赂。
李崇禧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崇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主要经历:
李崇禧,男,汉族,1951年1月生,四川简阳人,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4月参加工作,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系财政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现任十一届四川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1972.04—1978.09 四川省制药厂工人
1978.09—1982.08 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系财政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08—1986.05 中共四川省纪委二室干事
1986.05—1988.09 中共四川省纪委二室副主任
1988.09—1992.04 中共四川省纪委二室正处级副主任(其间:1991.02—1992.03 挂职任中共简阳县委副书记)
1992.04—1993.04 中共四川省纪委二室主任
1993.04—1993.07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四室主任
1993.07—1995.03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
1995.03—1996.03 中共甘孜州委副书记
1996.03—2000.08 中共阿坝州委书记
2000.08—2000.12 中共四川省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0.12—2002.05 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2.05—2007.05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07.05—2007.07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
2007.07—2011.01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2011.01—2011.09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2011.09—2011.11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2011.11—2013.01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 十一届四川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七届、八届、九届、十届省委委员,十一届省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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