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是好是坏?公众对此享有知情权。为此,省环保部门将规范和推进环境质量和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实行实时报与日报制,其他环境质量信息也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诸于众。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下发有关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环保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建立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网络、媒体、移动终端、显示设施等方式,按时发布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近岸海域及城市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每小时发布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报,每日发布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每月10日前发布上月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月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地表水水质月报;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发布上季度辖区环境质量季报;每年6月5日前发布辖区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各市县要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自行监测的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该负责人特别强调。按要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基础信息、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结果、达标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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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环境空气质量(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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